以往常將竊取書籍或藝術品的人稱為「雅賊」,似乎相較於一般財物,為這些具有無形價值的東西鋌而走險是比較「高尚」的舉動。但書店店員可不這麼想,賊就是賊,拿了東西不付錢書店店員絕對會詛咒對方祖宗十八代。
通常會說「偷1本書要賣3本才能補回來」,如扣掉人事、房租水電和固定雜支,真要算的話恐怕賣10本才能補1本。最令人生氣的,是其實大部分的竊賊跟「風雅」一點關係也沒有,而是為了轉手得利。只要上網搜尋,就能看到幾年前有不肖網拍業者以竊書為來源,生意好到需要雇工讀生。這類例子所在多有,導致我有很長一段時間都用懷疑眼光看待在網拍賣書的賣家……
看監視器畫面看到靈魂出竅,書店店員化身FBI
連鎖書店現在監視器都是「標配」了,門口也大多裝設防盜感應板,雖則這些都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罷了。防盜警報響起時十有八九都是消磁不成功、讀者自己身上有其他磁條,或單純只是誤鳴(也可能是有其他世界的朋友經過(?)),有時還會因此造成顧客不悅,無奈的店員只好努力安撫解釋。
規模比較小的書店因為來客單純、商品數量較少,如果通常可以較快察覺書籍失竊(但這不代表會比較快抓到)。中大型書店因為店員不是每天都有辦法照顧所有的書,有時真的是書不見了好多本才會發現。這時候會開始特別留意店裡的相關區域,如果裝有監視器的話,就要找畫面出來看。
我自己就有為了找小偷而一整天都在看監視器畫面的經驗。應該沒有人會以為監視畫面像推理劇那樣無限格放到連毛細孔都看得見的程度吧?一般畫面品質跟你家樓下管理室裡的差不了多少,但竊賊除非臨時起意,否則都知道要避開鏡頭,所以要看清臉孔根本難上加難。
在發現書籍失竊之後,要先從可能時段、可能區域的鏡頭開始找起。看監視器是個極枯燥又無法掉以輕心的過程。雖然可以加快轉速,但絕大多數時間的畫面都非常無聊,幾乎想不出有什麼比這個更容易讓人恍神的事情;一方面卻又因為可疑人物隨時會出現,必須保持高度專注不錯過任何一個動靜。
那回我反覆看了很多次某段畫面,一個人背對著監視器足足半小時,像是看書又不太像。我試著一個鏡頭一個鏡頭追蹤他的路線(監視器不可能照到所有角落,所以很容易「跟丟」),就在快要靈魂出竅的時候,我看到這個人手上拿著書直接搭手扶梯下樓,當場飆出一聲髒話,大搖大擺未免太囂張!
但是(重要的但是出現了),雖然嫌疑真的很明顯,也不能就此認定他是小偷。因為畫面不是連續的,不能排除這個人可能已經結過帳,而且因為響應環保所以不拿袋子,只是我們沒有看見,這就是法律上重要的「無罪推定論」。附帶一提,在未能確認犯罪事實之前,店家也不能任意公開含有個人影像的監視器畫面,否則可能違反個資法(但我們都會印出來貼在辦公室裡,張數之多令人咋舌)。
沒被計算到的地下交易
找到了可疑人物後,店員只能守株待兔,如果對方真是慣竊,再次上門的機會很高,如果能證明是現行犯,後續通常就報警走法律程序,畢竟與其以「偷竊罰50倍」的方式解決,我認為公事公辦對雙方都是一種保護。當然的確也遇過沒錢買漫畫的國中生順手牽羊,或竊賊本身可能精神狀況需要就醫的,但只要去問抓過小偷的店員,十個有八個會告訴你那些人都是偷書去賣(以前被偷的書時常受損,現在這種情況比較少,也顯示「只是為了不想花錢買書而偷來自己看」的比例降低)。我真懷疑,如果書這麼好賣,為什麼年年都說台灣閱讀市場是「寒冬」?該不會是因為沒計算到這些地下交易吧?
那個讓我眼睛快脫窗的人最後證實真的是小偷,在同事的協助下,他沒能再次成功帶著未結帳的書離開店門。這算是不錯的結果。雖然後面還得有人跟著去做筆錄甚至出庭,但起碼暫時不必擔心書又莫名消失。更多時候雖然明明知道店裡有可疑人物,卻因錯過時機而被對方脫逃(FBI真的不好當),甚至聽過為了追小偷一路跑上大街,連鞋子都掉了的事蹟。
抓小偷,應該可以名列書店店員最討厭的工作第一名。
耗費時間心力、心疼財物損失只是其一,或許也是面對挑釁行為的回應,更重要的,是對於自己守護著的店的責任感。現在台灣大多數的書店都不介意讀者看白書,但是面對這些以不正當行為獲取圖書的人,書店店員會永遠站在正義這一方的。●
Tags:
以往常將竊取書籍或藝術品的人稱為「雅賊」,似乎相較於一般財物,為這些具有無形價值的東西鋌而走險是比較「高尚」的舉動。但書店店員可不這麼想,賊就是賊,拿了東西不付錢書店店員絕對會詛咒對方祖宗十八代。
通常會說「偷1本書要賣3本才能補回來」,如扣掉人事、房租水電和固定雜支,真要算的話恐怕賣10本才能補1本。最令人生氣的,是其實大部分的竊賊跟「風雅」一點關係也沒有,而是為了轉手得利。只要上網搜尋,就能看到幾年前有不肖網拍業者以竊書為來源,生意好到需要雇工讀生。這類例子所在多有,導致我有很長一段時間都用懷疑眼光看待在網拍賣書的賣家……
看監視器畫面看到靈魂出竅,書店店員化身FBI
連鎖書店現在監視器都是「標配」了,門口也大多裝設防盜感應板,雖則這些都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罷了。防盜警報響起時十有八九都是消磁不成功、讀者自己身上有其他磁條,或單純只是誤鳴(也可能是有其他世界的朋友經過(?)),有時還會因此造成顧客不悅,無奈的店員只好努力安撫解釋。
規模比較小的書店因為來客單純、商品數量較少,如果通常可以較快察覺書籍失竊(但這不代表會比較快抓到)。中大型書店因為店員不是每天都有辦法照顧所有的書,有時真的是書不見了好多本才會發現。這時候會開始特別留意店裡的相關區域,如果裝有監視器的話,就要找畫面出來看。
我自己就有為了找小偷而一整天都在看監視器畫面的經驗。應該沒有人會以為監視畫面像推理劇那樣無限格放到連毛細孔都看得見的程度吧?一般畫面品質跟你家樓下管理室裡的差不了多少,但竊賊除非臨時起意,否則都知道要避開鏡頭,所以要看清臉孔根本難上加難。
在發現書籍失竊之後,要先從可能時段、可能區域的鏡頭開始找起。看監視器是個極枯燥又無法掉以輕心的過程。雖然可以加快轉速,但絕大多數時間的畫面都非常無聊,幾乎想不出有什麼比這個更容易讓人恍神的事情;一方面卻又因為可疑人物隨時會出現,必須保持高度專注不錯過任何一個動靜。
那回我反覆看了很多次某段畫面,一個人背對著監視器足足半小時,像是看書又不太像。我試著一個鏡頭一個鏡頭追蹤他的路線(監視器不可能照到所有角落,所以很容易「跟丟」),就在快要靈魂出竅的時候,我看到這個人手上拿著書直接搭手扶梯下樓,當場飆出一聲髒話,大搖大擺未免太囂張!
但是(重要的但是出現了),雖然嫌疑真的很明顯,也不能就此認定他是小偷。因為畫面不是連續的,不能排除這個人可能已經結過帳,而且因為響應環保所以不拿袋子,只是我們沒有看見,這就是法律上重要的「無罪推定論」。附帶一提,在未能確認犯罪事實之前,店家也不能任意公開含有個人影像的監視器畫面,否則可能違反個資法(但我們都會印出來貼在辦公室裡,張數之多令人咋舌)。
沒被計算到的地下交易
找到了可疑人物後,店員只能守株待兔,如果對方真是慣竊,再次上門的機會很高,如果能證明是現行犯,後續通常就報警走法律程序,畢竟與其以「偷竊罰50倍」的方式解決,我認為公事公辦對雙方都是一種保護。當然的確也遇過沒錢買漫畫的國中生順手牽羊,或竊賊本身可能精神狀況需要就醫的,但只要去問抓過小偷的店員,十個有八個會告訴你那些人都是偷書去賣(以前被偷的書時常受損,現在這種情況比較少,也顯示「只是為了不想花錢買書而偷來自己看」的比例降低)。我真懷疑,如果書這麼好賣,為什麼年年都說台灣閱讀市場是「寒冬」?該不會是因為沒計算到這些地下交易吧?
那個讓我眼睛快脫窗的人最後證實真的是小偷,在同事的協助下,他沒能再次成功帶著未結帳的書離開店門。這算是不錯的結果。雖然後面還得有人跟著去做筆錄甚至出庭,但起碼暫時不必擔心書又莫名消失。更多時候雖然明明知道店裡有可疑人物,卻因錯過時機而被對方脫逃(FBI真的不好當),甚至聽過為了追小偷一路跑上大街,連鞋子都掉了的事蹟。
抓小偷,應該可以名列書店店員最討厭的工作第一名。
耗費時間心力、心疼財物損失只是其一,或許也是面對挑釁行為的回應,更重要的,是對於自己守護著的店的責任感。現在台灣大多數的書店都不介意讀者看白書,但是面對這些以不正當行為獲取圖書的人,書店店員會永遠站在正義這一方的。●
手指點一下,您支持的每一分錢
都是推動美好閱讀的重要力量
閱讀通信 vol.309》長命百歲也許不難,難的是百歲無憂
延伸閱讀
現場》 如何閱讀一間書店?——書店店員教你「見微知著的書店觀察學」
閱讀更多
閱讀讀者》想用歌聲拜訪全臺獨立書店的歌手:「吉本芭娜娜的這本書真有魔力!」
感謝他們撐起了出版業。 現在,我們閱讀讀者。 閱讀更多
每週報報》#29 全台灣有幾家書店?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