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鼎46》數位出版獎近似數位新聞獎?只頒3座,能獎勵多元內容嗎?訪數位評委召集人李怡志

「過去幾年來(包含今年),數位出版類獲獎的作品其實都是『新聞』,它變成滿特別的獎項。」本屆金鼎獎數位出版類評委召集人李怡志接受採訪時指出:「金鼎獎本質是鼓勵出版,而數位內容類獎也應該廣泛鼓勵各種數位的形式應用在內容的產製。可是根據近年的成果來看,獲獎的都是新聞,其他類別作品都不見了,或者很少。評委不免擔心金鼎獎變成另一個『數位新聞獎』。」

這不僅是李怡志個人的擔憂,也是今年數位出版類評委的意見。即使今年在評選會議時,評委之間已針對這個現象,提醒不要只關注新聞,但最終獲得前4名票數的,仍然都屬新聞類作品。

當閱聽人接收各式數位內容的時間與費用早已不輸平面出版品,隨著閱讀載體與習慣的改變,金鼎獎「數位出版類」獎項或許需要有所變革與修正。 

數位內容日益多元,獎額僅3座,數量過少

目前金鼎獎針對數位出版品設置了3個獎項,各頒發1個獎座,包括「政府出版品類獎數位出版獎」、「數位出版類獎數位內容獎」、「數位出版類獎數位創新獎」。類別與數量均遠不及雜誌類(11類11座)與圖書類(5類14座)。


第46屆金鼎獎「數位內容出版類」獲獎作品(圖片來源:facebook/金鼎獎

數位獎項的設置可追溯至2007年,當時行政院新聞局主辦的「數位出版金鼎獎」,共分為10項(詳細內容請見附錄)。2013年文化部將「數位出版金鼎獎」整併入第37屆金鼎獎,獎項僅餘4項。到了第38屆,獎項再度濃縮為2項:數位內容獎與數位創新獎,至第42屆政府出版品類增設「數位出版獎」,此後數位出版類獎3項3座,沿用5年迄今。

歷年獎項類別的調整,雖然有與時俱進、反映社會需求的意圖,然而隨著時代變化,數位內容類型日益多元,讀者閱讀數位內容的時長也日漸增加,獎項數量的不足,卻明顯造成了獎勵意義的局限。

數位內容獎一步步趨近數位新聞獎?

嚴格說來,金鼎獎並不是特定為出版品設立的專屬獎項。早年金鼎獎分為「新聞」、「雜誌」、「圖書」及「唱片」4大類,1996年唱片類金鼎獎與金曲獎合併辦理。而民主意識普及後,各界意識到政府應受媒體監督,不宜再頒發新聞類獎項,因此自2001年起金鼎獎取消新聞相關獎勵項目,形成今日聚焦於「雜誌」及「圖書」兩大出版產業的現狀。

然而檢視近年數位內容獎的獲獎作品,第41屆得主《天下雜誌》「農地上的世界冠軍,卻是違章工廠!」,第42屆同樣由《天下雜誌》「【2027 電力戰役】全台發電廠荒謬記事」獲獎,同年優良推薦名單中,則有《報導者》「廢墟裡的少年」。第43屆由《商業周刊》「荒謬議會現形記」獲獎,第44屆則為《報導者》「無聲的滅絕:新疆『再教育營』實錄」,第45屆得主《端傳媒》「【互動頁面】412張連儂牆影像:當年今日,香港『時代革命』心跳聲」。

不難發現,數位內容獎確實有聚焦在新聞議題的現象。即使「新聞」與「深度報導/專題」的界線仍有所差異,問題在於,其它類型的數位作品少有被看見的機會。


第45屆金鼎獎數位內容獎得主《端傳媒》「412張連儂牆影像」(圖片來源:翻攝自端傳媒

檢閱歷年金鼎獎數位出版類的評委組成,其實來源廣布,並不只限於新聞工作者。以本屆為例,5位評委中,李怡志為數位媒體工作者、2009數位金鼎獎得主,方念萱為傳播學者,其他3位則包括樂天Kobo內容部長胡惠君、國文系教授須文蔚、VR實境業者謝京蓓。

數位內容獎傾向獎勵新聞性內容,部分來自新聞媒體的數位敘事能力逐漸廣泛且成熟。李怡志指出:「從決選的名單來看,有不少都是來自優質的新聞媒體。」

李怡志說:「評審也討論到,不知道是因為過去選了很多的新聞,以致於鼓勵了新聞界來參賽,還是新聞界的作品真的比較好,因此其他領域沒有來參賽?這尚無結論。」

數位內容獎目前出現的窘迫和不足,最核心的問題出在獎項過少。


(圖片來源:金鼎獎官網

數位出版品類獎,究竟獎勵內容面、技術面還是商業模式?

「對評審而言,數位內容類的評選難度非常大,因為同時要面對不同議題、技術、載體的作品,但只能給一個獎。有些作品在數位的技術上十分創新、有的則數位敘事很強,也有的作品內容很優秀,但全部都必須在同一個獎項內比較,是數位內容類評審最困難的地方。」數位出版品類獎的總評如此描述。

李怡志也指出,即使是本屆進入決選的數位新聞專題,放到非金鼎的其他獎項,都可歸類至不同類別,比如資料新聞類、沉浸式新聞類、傳統新聞類等等,各有值得獎勵之處。

「數位內容獎」整合了原先的原生數位內容獎、數位技術整合獎,思考上應是認為獲獎作品須兼顧內容與技術的平衡。然而,假若有優質原生內容而技術門檻低的內容,值得獎勵嗎?或者數位技術整合優秀而內容簡明者,值得嘉獎嗎?這幾類作品,放在一起並比公平嗎?

從增加獎座數量與強調數位原生兩方面著手

從近年的趨勢來說,紙本與數位內容的整合是交互發展的,可粗分為3種:第一類是以紙本優先,後發展數位,譬如出版業多數是先製作紙本,再轉化為電子書。第二類是紙本與數位並存,以雜誌類為大宗,比如發行紙本刊物,文章同時刊登於網路。第三類則是先有數位,後有紙本,如《報導者》將網站上的專題集結成《廢墟少年》、《留學黑工》等圖書。


自數位內容轉換為紙本的專題集結作品:《廢墟少年》、《留學黑工》

在獎勵圖書產業及創作的同時,金鼎獎該如何因應當代媒體變化,調整及修訂紙本與數位獎項的配置,是金鼎獎獎制下一步需留意的問題。

首先可以修正的,或許便是提高數位內容獎的類別項目。譬如目前圖書類的文學、非文學、兒童及少年圖書獎,單項分別各頒發4座,依比例原則,將數位內容獎、數位創新獎或許也可考慮由1座增為多座。

一直以來,圖書類及雜誌類獎不乏獨立出版社或小型雜誌的作品獲獎,相較之下,數位內容獎與數位創新獎,因為對技術門檻要求頗高,多數是中、大型企業才有能力與資源製作。若獎項數量增加之後,如何兼顧更多優質數位原生卻技術門檻低的內容,則是值得思考的下一個議題。

亟待重新定義的「數位出版品」

除了獎制面的修訂,「數位出版品」究竟包含哪些作品?該如何定義?也是金鼎獎需要思索的問題。

相較於紙本出版品可依據ISBN作為檢核條件,數位原生內容不管是表現形式或載體方面都可謂廣如大海,比如線上課程、有聲書、圖文作家在Instagram上的漫畫連載,是否有資格參賽?不同政府單位在社群媒體上圖文並茂的精采科普貼文,算不算數位政府出版品?

李怡志說:「評委建議文化部應該鼓勵網站、APP形式的作品來參賽。我個人的意見是,應該多鼓勵日常營運形式的網站或專題形式的網站來參賽。」在政府出版品方面,李怡志也指出,因為COVID-19盛行,近年政府其實做了很多網站與APP,都是很具公益性的數位內容,很建議參賽。

雖然數位出版類獎過去確實有作品以APP形式獲獎,但參選的團隊大多是出版業延伸的,還有為數更多的益智類、知識類、科普類原創APP的台灣科技公司,尚不清楚他們是否符合參選標準。


現今多元的數位內容產業中,「數位出版品」的定義亦有待討論與思索。(圖片來源:Unsplash/William Hook

此外,參選作品的表現形式也是另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李怡志指出,目前參選的作品,尤其是政府出版品類,絕大部分採用PDF格式。PDF雖然適合表現複雜的圖文整合,卻不一定適合跨載具使用。真正適合跨載具使用的格式,譬如由國際數位出版論壇(International Digital Publishing Forum,IDPF)提出、目前最常見的電子書格式標準Epub在參選作品中幾乎沒有出現,如何讓更多元、優質的作品也有機會透過評選被看見,也是金鼎獎值得努力的地方。

評審委員建議,除了需要重新定義參選標準,金鼎獎也應針對數位出版類別,擴大舉辦說明會,向非傳統出版公司、不同政府部會、獨立媒體,以及更多符合參選定義的內容生產者,廣泛說明參選標準。如此,才能從獎制與作品等不同面向,促進數位出版獎的豐富度、影響力與公信力。


【附錄】數位出版類獎項沿革

數位出版品獎項的設置可追溯至2007年,當時行政院新聞局主辦的「數位出版金鼎獎」,計為10項如下:

最佳電子書獎、最佳電子期刊獎、最佳多媒體出版品獎、最佳電子資料庫獎、年度數位出版公司獎、最佳數位動漫、繪本獎、最佳互動設計獎、最佳公益數位媒體獎、最佳加值服務獎、評審團特別獎

此獎勵辦法於2010年5月廢止,隔年移交至文化部沿用辦理,其中的變化為:

  • 沿用獎項最佳動漫及繪本類電子書獎、最佳電子期刊獎、最佳電子資料庫獎、最佳加值服務獎、最佳公益數位媒體獎、評審團特別獎。
  • 廢除獎項最佳電子書獎、最佳多媒體出版品獎、年度數位出版公司獎、最佳互動設計獎。
  • 新設獎項最佳人文藝術類電子書獎、最佳科學類電子書獎、最佳語文學習類電子書獎、年度數位出版創新獎。

從新聞局到文化部,最顯著的改變在於將電子書分門別類,區分藝術、科學、文學獲獎範疇等。此時期的數位金鼎獎數量仍維持10座。

2013年,文化部將「數位出版金鼎獎」整併入第37屆金鼎獎,獎項僅餘4項:最佳原生數位內容獎、最佳數位技術整合獎、最佳數位創新營運獎、最佳數位轉型單位獎。內容面與技術面分別立獎,再設置營運與轉型之獎勵。

到了第38屆,獎項再度濃縮為2項:數位內容獎與數位創新獎,至第42屆政府出版品類增設「數位出版獎」,此後數位出版類獎3項3座,沿用5年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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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評審觀點》與時俱進的出版,從台灣樣貌的繁茂並陳到數位敘事的精湛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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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2 18:11
閱讀隨身聽S7EP7》留守番總編黃思蜜/若BL是一塊產業,要讓懂BL的人來做 ft.《Day Off》

今年金漫獎的獲獎名單公告後,不知道大家是否有按圖索驥,補上還沒看過的精彩作品呢?今年漫畫編輯獎的得主黃思蜜,是一位BL出版工作者,她所經營的留守番工作室,是台灣相當少數且重要的BL小說出版社。她首次跨足漫畫,出版了漫畫家每日青菜的作品《Day Off》,便榮獲金漫獎漫畫編輯獎的肯定,Openbook閱讀誌特別邀請她來分享,她如何身兼小說、漫畫編輯、設計師與創作者等不同身分,她如何觀察台灣BL的產業呢?節目精彩,請別錯過了。

【精彩內容摘錄】

編輯是魔法師,漫畫家是勇者

黃思蜜:我覺得編輯像魔法師,而漫畫家是勇者,畫漫畫的過程是魔法師跟勇者組團打魔王的過程,我定位魔法師是用魔法輔助攻擊的角色。金漫獎評審給我的評語,認為我把畢生所學的魔法都用在這本書上,他們覺得很值得喝采。


金漫獎漫畫編輯獎獲獎評語,截自:金漫獎官網

曾經想過要不要做「一蘭拉麵」,一蘭拉麵就是專心做一碗拉麵,做到專精,也就是所謂的專家。我是AB型雙子座,我們可能天生喜歡做多功能的東西,我是美術系畢業,曾經想過當漫畫家、藝術家。但出社會,做藝術家沒有錢,所以我當了設計師,因為設計師有錢賺。

後來,畫畫變成為了設計而畫,我已經沒有當初一直畫一直畫的衝勁了。出社會之後,創作反而轉到文字,因為文字是隨手可得的工具。經歷了這麼多,又開了出版社,做了編輯。「編輯」是可以整合我過去所有能力的一種職位,我過去學的,比如水系、火系的魔法,都可以用在一位作者、一本書身上。當然遇到能量輸出非常龐大的工作,有時候甚至會覺得是自己碾碎自己,撒在裡面。但同時,它也會帶來相對應的火柴,讓我去燒。思考如何在輸出跟輸入間取得平衡,是我覺得編輯很重要的能力。

Day Off》50歲日本媽媽粉絲說:能在客廳自在閱讀BL漫畫,真是太好了

黃思蜜:Day Off》是一部由漫畫家「每日青菜」創作的BL全彩漫畫。剛開始網路上只有1到3回,內容都是單元形式,一話就結束。內容描述一間公司的男性部長跟男性部下的戀愛,這件事情沒有任何人知道,聚焦在這兩個角色在辦公室的戀情和日常相處

一開始它吸引我的點是:「哇,它用色好特別喔」,是簡單、簡約的用色,看得出作者有獨特的色感與sense。每一話的結束都很可愛,給人一種療癒感。那時剛好是疫情開始時,我們工作室也發生重大變革,看到的當下覺得:「哇!好可愛」。我寫信問他,有沒有興趣發展成長篇?要不要一起來做漫畫?所以就開始了這段旅程,我記得那時候是2020年年初。

Day Off》也有賣出日文版,日本編輯曾來信提過,有一位50幾歲的媽媽寫粉絲信給他們,希望能轉交給每日青菜。來信的媽媽提到:「我平常就喜歡看BL,但是我不敢在小孩面前看,因為往往有很多肉慾的畫面,但《Day Off》是一本可以自在地躺在家裡客廳,輕輕鬆鬆閱讀的一本很可愛的BL漫畫。」這位媽媽還分享她曾經來過台北,也很想念台灣,希望疫情解封之後,可以再回來台灣。這部作品代替我們到了更遠的地方,這點是最棒的事情。

BL的男性,通常會有一些女性期望的點

黃思蜜: BL以前是女性創作給女性娛樂的題材。BL內容的情感描繪雖然是真實的,但是裡面的男性在現實之中很少看見,也就是說BL裡面的男性,其實跟現實中的男性是有落差的。為什麼呢?之前我曾被問過,你出版B的作品,是不是將讀者與社會大眾目光導回男性身上?這社會給男性的目光、舞台還不夠嗎?

其實大家可以把BL想成是女性扮演「上帝」的角色,它就是一部女性的作品。吳爾芙說女性作品是什麼?可能是女性創作的,可能是給女性看的,也可能是寫跟女性相關的。我自己定義為,《Day Off》是一部女性的作品,因為女性在裡面,是退居到幕後的。她是上帝,創造這個世界觀,裡面所有的一切都是她創造的。

BL內容的男性通常會有一些女性期望的點。比如,他們都長得乾淨、可愛,當然也有很多不同類型,這裡是指一般常見的BL。再來,他們可能很會做家事,比如《Day Off》有一個的角色,他甚至會問女性職員:Lily姐,妳身體不舒服嗎?因為Lily姐剛好月經來,他說那我幫妳買東西,表現出貼心。或者,裡面的男性也會哭,而在我們社會,普遍教育男生就是不准哭。BL作品中可以看到很多不同的性別氣質在,當然還是會有很多的刻板印象,但也會有女性的溫柔。


Day Off》彩頁(留守番提供)

對女性越壓抑,BL產業可能會越蓬勃

黃思蜜:一個社會若對女性越壓抑,說不定那個社會的BL會越蓬勃。

比如日本,至今對同志還是沒有像台灣這麼友善,但他們卻是BL的產出大國。中國也是很壓抑的社會,也是因為他們人口多,傑出作品也很多。像韓國,軍中同志霸凌議題層出不窮。這些國家BL的發展都很盛行,我覺得一方面是因為,對創作者而言,他可以在BL裡找到一些自由的空間。可以看到韓國最近的BL漫畫,其實很多虐戀,看了不禁想作者在社會上,究竟承受了多大的壓力。

至於台灣的BL,我覺得其實小說跟漫畫都還在發展中。雖然現在大家看著各國崛起,會感到著急,反過來看國內的東西,我認為還在發展中。


留守番工作室出版舉隅

若BL是一塊產業,那就要有懂BL的人在裡面

黃思蜜:各國開始做BL,是因為它相當具經濟效益,讀者群消費能力很高,BL被認為是一個可以發展的產業。對於BL這塊產業,台灣普遍還沒有深刻的認知。作為一塊產業,BL需要很多專業的人士。什麼是BL專業的人士呢?不能有直男思維,把資源下放給懂BL這塊產業的人,才能做出好作品。

韓國、日本、泰國、中國都有在發展BL劇,中國會被改成兄弟情,韓國最近很紅的是《語義錯誤》,日本前陣子比較紅的是《大叔的愛》跟《如果30歲還是處男,似乎就能成為魔法師》,泰劇的話真的太多了。這些國家把BL視為一個產業,他們一定有專業的人才在裡面。專業人才不只是我覺得我對影劇、漫畫很專業,而是要懂BL這塊脈絡,BL的人在乎什麼,BL要怎麼樣才能打動一般人的心,比如說故事、愛情是它的核心。讓懂BL的人形成專業的產業鏈,這對台灣來說也是很重要。

我其實滿喜歡看各式各樣的電影跟影集。我常覺得,一部好的BL劇就是好的故事加上愛情戲由兩個男性擔當,說不定就夠了,可以先從這方面試試。現在看到很多BL劇,好像要打比較年輕的族群,會釋出一些鹹濕的片段,壁咚、濕熱的舌吻,只要看到這些宣傳詞,我就覺得:啊,完了。

BL的愛情,是脫離現實的性別桎梏,發揚人性的光

主持人:你怎麼看待《昨日的美食》?因為我沒有看漫畫,也沒有看電視劇,但我看了電影覺得非常棒。

黃思蜜:《昨日的美食》就不會看到壁咚、舌吻。

主持人:它非常含蓄,作為一個普通、直男觀眾,我覺得看完很祝福他們。對於他們一些很微妙的處境,甚至困難,我也覺得非常同情。我完全不會在乎他們是同性或什麼關係,他們過他們的人生非常好。

黃思蜜:BL回到一個核心的點,大家會專注處理「愛情」。這份愛情是脫離現實社會中性別的桎梏,發揚愛情的、人性的光。處理得好的BL作品,可以讓一般大眾看完後都會覺得:「天啊,能看到這個故事真的太好了。」

剛剛主持人說的,是祝福。觀眾變成了第三者,變成在遠處的角色,這跟我們看BL時,是一樣的道理,我不用介入他們的愛情,我們當第三者,享受他們之間的感情,不用靠得太近,也是某種安全的距離。

因為有時候我們看一些作品會想要代入,比如看異性戀的作品,男生會代入男生,女生會代入女生,但是BL是隨時可以交替,或是站遠遠地看。

用BL向世界發出戰帖

黃思蜜:我小時候有因為看BL被別人「額~」過,或是跟人家說我在寫BL小說時,對方說,「額,怎麼會這樣」,這個「額~」對我來說是一個……

主持人:你要把它變「哇」,不要變「額」。

黃思蜜:對,BL產業說不定是我現在向世界發出的戰帖。它為什麼會是「額」?為什麼不會是「哇,這也太酷了吧」。作為一位很常對外溝通的人,我希望讓更多不了解這塊產業的人,起碼可以透過,比如我們的《Day Off》試試看,可不可以get到裡面的點,就算看了不喜歡,也多了一份體驗。


主持人:吳家恆,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系畢業,英國愛丁堡大學音樂碩士,遊走媒體、出版、表演藝術多年,曾任職天下雜誌、時報出版、音樂時代、遠流出版、雲門舞集、臺中國家歌劇院。除了在大學授課,在臺中古典音樂臺擔任主持人之外,也從事翻譯,譯有《心動之處》、《舒伯特的冬之旅》、《馬基維利》、《光影交舞石頭記》等書。


片頭、片尾音樂:微光古樂集The Gleam Ensemble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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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談》用漫畫鬆動國家神話的建構:翁稷安專訪《漫畫之王陳福財的新加坡史》作者劉敬賢

➤關於劉敬賢:漫畫養成來自外公書房與報攤

翁稷安請分享您小時候的漫畫閱讀經驗。多數臺灣人的漫畫經驗都是受日漫啟蒙,這也影響了臺灣漫畫的發展。不知道您小時候喜歡閱讀的漫畫有哪些?這些漫畫後來對於您的創作有造成什麼影響嗎?

劉敬賢我從小在新加坡和馬來西亞長大,看的漫畫主要是外公書房裡的收藏,也會去報攤書局買漫畫來看。我看英國漫畫,譬如《比諾》(Beano)和《丹迪》(Dandy),也看《蜘蛛人》、《超人》、《小富豪瑞奇》(Richie Rich)、《阿奇》(Archie)、《唐老鴨》、《史努比》一類的美漫,此外還有香港的《兒童樂園》、《老夫子》和歐洲的《丁丁歷險記》(Tin Tin)、《高盧英雄歷險記》(Asterix)等。


左起:《比諾》(圖源:flickr/TaylorHerring)、《阿奇》(圖源:flickr/Mark Anderson)、《高盧英雄歷險記》(圖源:openfooder per Open Products Facts​​

我跟我姊會照著我們喜歡的漫畫依樣畫葫蘆,所以這些漫畫對我們一定有影響;不過一直要到我15、16歲的時候,才開始幻想要當漫畫家,並且自覺要畫得更好。那時候對我影響最大的是英國科幻漫畫《2000 AD》和DC的眩暈系列Vertigo,還有比爾・沃特森(Bill Watterson)的《凱文與跳跳虎》(Calvin and Hobbes)。


左起:《2000 AD》©Rebellion Services Ltd.、《眩暈Vertigo》©DC Vertigo、《凱文與跳跳虎》©Andrews McMeel Publishing

在我小時候,新馬的日漫不多,我頂多只記得中文版的《小叮噹》(哆啦A夢)。後來大概90年代,日漫才漸漸普遍起來。

翁稷安在新加坡閱讀漫畫是被鼓勵的嗎?在臺灣的家庭,很多爸媽擔心漫畫影響學業,不知道您的經驗如何呢?您是如何決定走上漫畫之路?有沒有遭受過什麼阻力?因為臺灣漫畫的產業規模十分有限,往往不會是就業的選擇。不知在新加坡作為漫畫家是否也面臨一樣的挑戰?

劉敬賢以前的人總覺得漫畫會對兒童造成不良影響。我為《漫畫之王陳福財的新加坡史》(以下簡稱《漫畫之王》)做背景研究的時候,在60、70年代的報紙上找到許多這方面的攻防辯論。我自己倒是沒經歷過這些——就像剛才說的,我外公自己就收藏了一大堆漫畫,我爸媽也不覺得讓我跟我姐看漫畫有什麼不好。《抓狂》(MAD)雜誌還是我爸拿給我看的,我媽週末也會帶我們去二手書店買漫畫。

至於什麼時候決定走上漫畫家這條路……一開始我只是隱約有這個念頭而已。我喜歡畫畫、也愛編故事,直到19歲那年,認真考慮從事這個行業的可能性,才打定主意把我畫的東西寄給新加坡的一家報社。《新報》(The New Paper)採用我的作品,每天刊出一則《Frankie & Poo》連環漫畫。雖然一天只有30新幣,但也不無小補!畫漫畫的過程和靠漫畫賺錢讓我簡直欲罷不能,於是我想試試看,看我能不能闖出一番事業來。

新加坡當年沒有所謂的漫畫產業,這表示要想當職業漫畫家並非易事。而且,我自己也是在進入羅德島設計學院(Rhode Island School of Design, RISD)、遇見馬莒凱立(David Mazzucchelli)這位老師以後,才對這個行業有了粗淺的認識。


David Mazzucchelli(圖源:wikipedia

新加坡的人口始終無法達到所謂的臨界規模(critical mass),這在許多方面都造成阻礙。我們必定得向外發展,但打進國外市場的障礙只會多不會少;況且,新加坡畫漫畫的人(或從事其他藝術創作的人)本來就不多,沒有足夠的產量規模,導致新加坡的漫畫水準沒辦法跟美國或日本相提並論。

翁稷安:請談談海外求學經驗對您漫畫創作的影響。當時為何決定遠赴海外求學?羅德島設計學院的求學經驗,對您日後的創作理念、技巧或經營的實務上,是否帶來改變?

劉敬賢前面提過,David Mazzucchelli是我認識的第一個對漫畫產業有實際知識的人。後來我以轉學生身分進入羅德島設計學院——那時我已唸完哲學本科,所以進設計學院的時候,挺清楚自己想學什麼,也非常專注於學習如何成為更好的藝術家。我想,離開藝術學校以後,這種工作態度就一直跟著我到現在吧。

➤關於《漫畫之王》:沒有像樣的漫畫產業反而得以誕生

翁稷安您在許多訪問中都提及,父親馬來西亞人、母親新加坡人,然後成長在新加坡,這樣的背景對《漫畫之王》的創作過程有帶來什麼樣的影響嗎?

劉敬賢這本書是以虛構的漫畫史檢驗真實的地方史,這個形式不管在什麼地方都可行,但我認為「新加坡沒有像樣的漫畫產業」這點,恰巧讓我更容易構思該怎麼做這本書。

比方說,如果把故事背景設在日本,故事主角勢必得置身在活絡的漫畫場景,我也得處理一大堆實際存在的出版社和漫畫家。但換成新加坡,不知名的漫畫家和虛構的漫畫史反而沒那麼不可信,故事本身也有更大的創作空間。

翁稷安很多臺灣人對新加坡抱有強烈的迷思,覺得是象徵繁榮和發展的美好天堂,也有不少人試著移民新加坡,《漫畫之王》無疑是一劑解毒藥。當初創作這本漫畫的動機是什麼?是否受到外來政治事件的刺激?這本2015年繪製的作品,當時所揭露的「現實」在7年後的今天看來是否有所不同了?


No Man Is An Island》(圖源:amazon

劉敬賢每個國家大概都有一套理想的、為了促進團結愛國而形塑,且部分宛如神話的官方版歷史,我們絕大多數人在學校、媒體上讀到、看到的就是這個版本。以我個人來說,我到十幾歲才知道原來還有那麼多不一樣的書、各種各樣的報導記述——譬如詹姆斯・明欽(James Minchin)的《No Man Is An Island》,讓我意識到世上還有其他或彼此對立、或相輔相成的不同說法與敘述。

我不是說修正派的論述一定更忠於真實或較無偏見,但我希望能藉由這本書、這套虛構的歷史,還有這個不讓人覺得那麼可靠的主角,鼓勵讀者以批判的態度看待所有論述。

或許有人會說,削弱國家神話會導致社會分裂——說不定就像這幾年的美國吧,彼此對立的觀點壓迫了理性、合理的對話空間。但我認為,這有一部分得歸咎於一些鬧事者,以及大家太缺乏反省批判的自覺:如果我們願意真誠地正視過去,我想我們一定能成就更穩定踏實的社會。如果現在能以過去為鑑,過去能為現在之引,那麼敘事更精準正確、細緻入微的歷史,應該能成為更好的行事指南吧?

翁稷安您在訪談中曾指出,創作《漫畫之王》前做了許多研究和調查,當時的研究有哪些讓您感觸最深?這麼多資料雖然提供了知性層面的幫助,但是否會帶來創作上的負擔呢?臺灣近年有許多依循臺灣歷史創作的漫畫,但往往被批評「娛樂性不足」。您如何在「紀實」和「娛樂」之間取得平衡?

劉敬賢關於平衡紀實與娛樂性,我想,這部漫畫本身的架構占了點便宜。因為書裡的漫畫史是虛構的,能引入趣味性和想像的元素,這點傳統敘事可能不太容易做到,若通篇都是嚴謹事實,自然更是不可能。

(岔個題:我覺得「紀實」documentation這個詞有點棘手——過去我總以為「紀實」必須盡可能貼近事實真相,但後來我漸漸明白,在「紀實」這個類別裡沒有完全一致的準則,這點跟新聞業很不一樣。)

也就是說,我並不覺得講述真實故事就一定會有「娛樂性不足」的問題。故事有不有趣,取決於說故事的人能不能找到引人入勝的敘事角度和結構。人類喜歡故事,喜歡說也喜歡聽故事;所以,找出能吸引讀者上鉤的那根「鉤子」,多半取決於說故事的技巧。

翁稷安《漫畫之王》當初為何會採取類似「偽紀錄片」的手法?這樣的安排有什麼考量嗎?您過去曾畫過畫家張荔英(Georgette Chen)的傳記漫畫,這樣「真實」的作品,和《漫畫之王》的「虛構」,在創作上有什麼差別和挑戰?您在許多訪問裡也提過,創作《漫畫之王》這7年的過程裡,最後是作品本身帶著您向前的。這是很浪漫的說法,可以為我們稍加描述嗎?


新加坡畫家張荔英(圖源:wikipedia)、劉敬賢傳記漫畫作品《WARM NIGHTS, DEATHLESS DAYS:THE LIFE OF GEORGETTE CHEN》(圖源:‎ National Gallery Singapore

劉敬賢我是在看幾本講述真實漫畫史的書籍時,萌生做《漫畫之王》的念頭的。我發現在認識這些漫畫和創作者的同時,也學到不少地方的歷史和背景脈絡。這讓我開始思考,說不定我能編出一套虛構的漫畫史,用它來講述「真實」的新加坡史。

我看的那些漫畫史會摘錄書裡的一些段落,讓你大概掌握整本書在講什麼。就算沒有完整讀完整本書,這些隻字片語也能創造一處想像空間,讓人根據兩三頁和幾段文字,就能建構出整本書的脈絡走向。

編造「虛構」片段來發揮這種功能,這個點子不僅好玩,也十分引人入勝。就像某種「波赫士」式(Borgesian)的建構法,利用零碎片段構築更遼闊寬廣的世界。


Malinky Robot》(圖源:amazon

張荔英那本書其實也有一點相似。我採用漫畫連載的形式,大概3到4格,底下再加一句妙語,然後不時安插幾篇全幅「週日版連環漫畫」,主要是想透過較精簡的故事單元,建構出一則完整的故事。小故事本身不僅合理有趣,一則則小故事也能彙整、集結成更廣泛完整的敘事體。

其實我在更早的《Malinky Robot》也用過這招,譬如〈腳踏車〉(Bicycle)那篇:故事的三位主角各自講述另外一位人物的生平故事,而三人講述的內容皆以不同漫畫風格呈現。

翁稷安漫畫史上,漫畫和政治之間往往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不知道您怎麼看待兩者呢?《漫畫之王》有許多對新加坡的批判,這些內容在當時或現在,是否造成您什麼困擾?

劉敬賢漫畫的特色是部分或完全圖像化,製作與傳播成本相對低廉,這確實讓它們一度成為煽動、顛覆的理想宣傳工具。不過從另一個層面來看,我們也可以說其實所有的作品都帶有政治性,只是創作者本身有沒有意識到這一點而已。

《漫畫之王》在新加坡出版之後,國家藝術理事會(NAC)決定撤回補助。這個決策引起的關注或許反而提高了這本書的知名度,所以就長遠來看,結果不算太差。不過這種事誰也說不準,當時也有不少人擔心出版社的財務可能因此受影響。

另一方面,這個決策也代表,這本書應該不會再得到其他形式的支持——譬如,安古蘭國際漫畫節(Angoulême International Comics Festival)的籌辦單位想為這本書申請展出補助,最後也沒有下文。

翁稷安「歷史」是《漫畫之王》很重要的軸線,除了新加坡史之外,也間接描繪了漫畫史的發展。在呈現那麼多不同時期的漫畫風格後,您怎麼看待漫畫這個媒介的發展?尤其不管對新加坡或臺灣來說,漫畫都是外來的,臺漫一直在全球化和本土化之間爭執不休,對以新加坡為基地,立足世界的創作者來說,如何看待並解決兩者的對立?

劉敬賢近代英美是主導全球的強權國家,隨之而來的經濟及文化實力意味著它們的媒體品質較佳(包含漫畫),影響也更大。可是何謂外來、何謂本土,這件事本身就很複雜——蕃茄和義大利料理看似密不可分,但這種水果卻是在16世紀、西班牙殖民美洲以後才傳進歐洲的。從許多方面來說,「國家」都是想像出來的社會建構 ,若想嘗試釐清其起源,感覺比較像是有趣的學術活動,不應該用來箝制創作。

就如同我在前面提到的,人類是喜愛故事的動物,所以漫畫應該只是表達這份強烈情感的一種途徑吧。

關於閱讀:開放看待全球化作品

翁稷安:相對於日式漫畫,臺灣讀者看商業美漫的人數其實不多,對歐美漫畫的認識多半還是經由電影而來,圖像小說的概念,更是近幾年才慢慢推廣、引進一些經典作品。能否請您分享,您最喜歡的漫畫創作者或圖像小說?過去或近期的皆可。

劉敬賢在新加坡和馬來西亞,我們能接觸到的漫畫幅度極廣,尤其是二戰以後。新加坡是個仰賴全球化的小小城市國家,更需要相當開放地看待來自世界各地的媒體文化。

這些年來,我最欽羨的漫畫家有比爾・沃特森拉特(Lat)、克里斯・韋爾 (Chris Ware)、丹尼爾・克勞斯(Daniel Clowes)、羅茲・查斯特(Roz Chast)、查爾斯・舒茲(Charles Schulz)、藤子・F・不二雄和淺野一二〇。


左起:拉特(圖源:wikipedia)、克里斯・韋爾(圖源:wikipedia)、羅茲・查斯特(圖源:flickr/Irving Public Library

至於我的「荒島漫畫」,應該會是《凱文與跳跳虎全集》(Collected Calvin and Hobbes)吧。

翁稷安臺灣讀者對新加坡的漫畫創作者所知更是有限,不知道新加坡漫畫界的現狀如何?有哪些值得關注的創作者呢?

劉敬賢comix.sg這個網站整理出了一份新加坡漫畫家名冊,名單上可能少了Weng Pixin這位藝術家,她的作品相當有意思。

翁稷安在圖像閱讀之外,您曾經提過自己很喜歡唐.德里羅(Don Delillo)的作品,也提到石黑一雄創作《被埋葬的記憶》(The Buried Giant)花了8年的時間。不知道哪些作家是您喜愛,並對您影響深遠的?對您來說,文字和圖像在敘說故事上有什麼共通或差異的地方呢?

劉敬賢不管是故事架構、場景轉換、角色發展或者觀念論點的表達呈現,每一種藝術媒介免不了都要處理這些問題,也都會受到來自四面八方的種種影響。

若單就《漫畫之王》來看,我認為最直接影響這本書的大概是《壽司之神》、《狂宴》(Big Night)等幾部電影(當然還包括好些漫畫和一堆「XX作品集」)。我試著賦予這本書某種形式(藝術家傳記),並且利用說故事的節奏和引人上鉤的敘事點,協助讀者消化這本書或許相對豐富、稠密的故事素材。


《壽司之神》、《狂宴》(圖源:wikipedia)

➤結語:努力在顛三倒四、亂七八糟的世界裡創作吧

翁稷安可否分享近期的創作計畫?

劉敬賢最近我才和傳染病專家許立楊(Hsu Li Yang)醫師合作,完成一本跟新加坡新冠疫情有關的作品《疫情食譜》(The Pandemic Cookbook),應該年底就會出版了。

另外還有一套講述新加坡殖民史的桌遊Singapore 1819。這原本是某次展覽的作品,甚至還有虛構的玩家評論,不過從那時候起我們就試著把它改良成一套耐玩的桌上遊戲。

然後我打算再畫一部圖像小說,至少是明年吧。

翁稷安您在繪製娛樂漫畫的同時也常處理嚴肅題材,身為創作者,您怎麼看待漫畫的性質和潛能?

劉敬賢有一種說法是,漫畫就跟電影、小說、音樂等等藝術媒介沒有兩樣,本身也有無限潛能。不過就實際層面來說,漫畫似乎「更好消化」。也許是因為我們從小就經常接觸漫畫,所以建立了某種精神聯繫,把漫畫跟「稚氣」和童年聯結在一起。

超級英雄電影和連載漫畫的普及,或許也讓我們更容易接受某些特定類型或風格的漫畫。另一方面,漫畫強大的視覺元素,又讓閱讀交流變得更容易、沒有障礙……我想一般人大多是不知不覺就看起漫畫來了,看漫畫時,我們似乎都會降低防備,放鬆警惕——說不定就是這種特質,讓漫畫更容易傳遞創作者想要表達、描述的意念。

我可不想評價自己的作品呢!關於創作,你能控制的只有你自己的感知——有沒有好好打造、建構一則故事;有沒有好好表現、繪製每一頁圖畫,盡力塑造書中的每一項元素。一旦作品問世,就會冒出一大堆無法控制的因素,作品的命運也只能交由它們決定囉。


劉敬賢也透過陳福財之口分享他的創作哲學。(圖源:貓頭鷹出版)

翁稷安最後,您來過臺灣嗎?對臺灣有什麼印象?能給臺灣的漫畫創作者一些建言嗎?

劉敬賢我還沒機會造訪台灣,不過一直很想去看看。我對台灣的印象大概都來自台灣的新浪潮電影,像是楊德昌、蔡明亮和侯孝賢的作品(笑)。

不管從事哪種藝術形式或媒介,創作本身都不是件容易的事,舉世皆然。盡全力磨練你的技藝,友善待人。希望在這個顛三倒四、亂七八糟的瘋狂世界裡,能夠如償所願,萬事如意。

quan_qiu_hua_de_shi_dai_w300.jpg 漫畫之王陳福財的新加坡史
The Art of Charlie Chan Hock Chye
作者:劉敬賢(Sonny Liew)
譯者:黎湛平
出版:貓頭鷹出版
定價:910元
內容簡介

作者簡介:劉敬賢(Sonny Liew)

生於馬來西亞、落腳新加坡的漫畫家、畫家、插畫家,獲獎無數。作品包括與楊謹倫(Gene Luen Yang)合作的《紐約時報》暢銷書《影子俠》(The Shadow Hero)、My Faith in Frankie (DC Vertigo)、Sense & Sensibility(Marvel Comics)以及和Paul Levitz 合作的Dr. Fate(DC Comics)。
劉敬賢參與的《影子俠》、Wonderland(Disney Press)及Liquid City(Image Comics)皆榮獲「艾斯納獎」(Eisner)提名;其中,Liquid City這本多冊精選集是一部集結多位東南亞漫畫家的精彩作。他的Malinky Robot系列獲頒2004年Xeric基金資助,復於2009年於法國南特的「烏托邦科幻文學節」(Utopiales SF Festival)贏得「最佳科幻漫畫獎」。2010年,他獲頒新加坡國家藝術理事會「青年藝術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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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稷安(暨南國際大學歷史系副教授)
2022-10-31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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