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耽美作家寫肉文非法出版,中國判刑十年半

2018-11-19 16:06

(取自pixabay

11月16日,中國安徽省地方媒體「蕪湖新聞網」一則〈這本從蕪湖流出的"暢銷書”竟然驚動了中央部門〉的新聞,旋風式引爆輿論譁然。該報導指出:中國耽美作家天一所著《攻占》一書,因涉及非法出版、販賣淫穢內容,於去(2017)年11月遭到查辦,今年10月31日經蕪湖縣人民法院判決,包含作者、印刷廠老闆、排版編輯等多名被告,分別被判處10年到10年6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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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網友貼文(擷自原討論串)

這件不甚起眼的地方新聞之所以成為全中國狂燒的話題,引爆的導火線並非出於作者名氣或非法之故,而是11月17日凌晨一名網友在微博自揭遭遇時提及:「……(天一)製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今年5月我自己在北京人行道上,被陌生人從背後撲倒,遭遇性侵並受傷。10月10日朝陽法院開庭審理,最後以強制猥褻罪,獲刑,8個月。」

這條po文在短短不到兩日內被瘋傳超過15萬次,除了對性侵受害者的同情,也連帶引發「家暴/性侵的輕判」與「非法出版(販賣7000本BL小說)遭重判10年半」的落差對比。網友怒火攻心,紛紛砲轟撻伐:「猥褻幼童案才判3年、家暴打死人的渣男老公也才7年!可以先把拐賣婦女兒童、強姦猥褻、組織經營嫖娼、聚眾淫亂等“傳播淫穢色情”的都先判個5年以上嗎?」

天一是中國網路盛行的耽美文學創作者,因為內容涉及情色(網路稱「肉文」),在中共「掃黃打非」政策下,作品被判為淫穢出版物而遭罪。《攻占》為天一2005年撰寫的網文,去年非法出版。內容簡介是:「在外為人師表,在內卻是學生的禁臠,韓遠航不明白自己平凡的人生為什麼會變成這樣?他明明想擺脫這不正常的關係,但在封旭堯逼迫下,身體脫離他的控制,淫蕩得像個『蕩婦』,乞求著侵犯……」,最後還下了警語:「此書H度高,請謹慎閱讀。」

事實上,天一更為人知悉的作品是《幹死老闆》,這次涉案的《攻占》相形下並非她個人最「暴黃」的作品,因此天一的刑責讓粉圈大感意外。除了讀者揣度這次雷厲風行的原因,耽美「兄弟連」的同人圈、同志圈也人人自危。有同人作者在事發後表示:「我要去把我文裡的『肉』刪掉了。如果筒子們(同志們)發現你們看的耽美沒肉了不要怪作者。」

然而天一的案件並非首例。2015年6月,筆名「長著翅膀的大灰狼」的網路作者丁一,就因同樣案由被判緩刑3年半;去年更為知名的深海先生也因抄襲者密告而遭判刑3年半。

若從「非法獲利」來審視刑責,深海先生非法出版的金額超過28萬元人民幣,相較之下,《攻占》銷售額15萬元被重判10年半的確讓人不解。有網友總結指出,天一觸法的關鍵在於:YHSQ(「淫穢色情」的拼音字首縮寫)、私自出版沒有書號、偷稅漏稅、非法傳播、賣給小學生被舉報。

天一的密友指出,此案雖是家長舉報,但對天一非常有「針對性」。在親友試圖關切此案的過程中,看守所即對天一的繼父表示「領導很重視這個案子」,要他們別浪費錢請律師;又為了要「辦成大案」,所以擴大規模將印刷廠老闆、編輯皆一併逮捕;且獲利的數字也從警方5月公布的9萬,突然變成媒體報導的15萬。

此外,密友也透露,去年10月20日曾與天一聯絡:「我問她有沒有事?她說沒有,還說要從良了,以後披馬甲(指網路匿名開小帳號)、寫清水(指相對於色情「肉文」的純潔之意),完全沒料到22號她就被帶走了。」顯示天一其實失去人身自由已超過一年,若非官媒為了年終報政績才發布新聞,並碰巧被微博轉貼引爆話題,此事根本無人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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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封的《攻占》(取自蕪湖新聞網

網路有後勢觀察認為,此案二審一定會有回撥空間。一來是即使在既定的惡法之下,此案也判得令人匪夷所思;二來目前網路並未見到大規模屏蔽、刪帖、封禁的跡象,所以極可能是當地縣級單位的「積極作為」,並沒有更高層的定向支持。更重要是,按蕪湖新聞網「驚動中央」的措辭來看,這條案子的線索可能是國家掃黃打非辦所提供,中國官僚體系急於獻功獻媚,法官才往重刑裡判。

然而可怕的是,不只法院邀功,一個警力有限的縣級公安局都能遠赴四川、廣東、江蘇,從阿里巴巴、騰訊等公司調取大量數據,並跨縣跑到江蘇抓人,這才是更令人恐懼的。

此外,即便大多數中國網民都覺得天一一案罪不至此,網路上仍有人頻帶風向,批判她犯的罪「其實比性侵者還來得嚴重」。百度的反同戀貼吧也出現如何舉報這類出版的教戰守則。但也有網友吐槽:「家長只會舉報作者,少有教育子女的。他們可不會管你是不是想看。」

經過大灰狼、深海先生到天一的連串事故,許多人擔憂中國耽美創作圈的未來。去年深海先生事件發生時,中國社會學者李銀河即在微博發聲評論,表示「耽美作品有其市場,是市場經濟那隻看不見的手在決定的,所以無論怎麼打壓查禁,只要有人想看,就會有人寫。」

李銀河早在2012年就聽說有耽美網站作家被抓,她認為這完全違憲,中國早該廢除老舊、不合時宜的《淫穢品法》,她說:「在西方,這條法是遠在一百多年前的事兒了。」

中國的寫作者則感慨:「X國有《著作權法》但作者的合法權利得不到保護,盜版者腰纏萬貫、抄襲者揚名立萬;X國沒有《出版法》但對出版有種種無形限制,作者要被關進監獄;X國沒有分級制度,打著保護未成年的旗號消滅YHSQ,未成年被性侵虐待家暴卻當沒事。X國的分級是不可能的,因為分級後你就光明正大寫了,所以我偏要弄一個曖昧不明條例,(什麼是淫穢低俗)解釋權在我手,就可以合理合法消滅你──你也配跟我談平等?」

也有翻牆的中國網友在噗浪上留言表示:「作為大陸人我想說,連小學生的歷史書裡都明明白白寫的國民具有出版權,到頭來現實中還是掌握在國家手裡。現在諷刺政治漫畫都少了很多,到處都是『健康向上』的橫幅,恕我直言,這樣更讓人害怕。這幾年流浪漢居然都不見了,我在大街上會突然被人問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哪些,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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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pixabay

在網路的大量討論中顯示,究其原因,中國當局想遏止的恐怕不是淫亂色情。一名自稱在媒體出版界混過的人說:「重點根本不在『小皇叔』(小黃書),而是出版自由。」因為繞過申請書號,等於繞過內容思想的審查,「未經審查的思想若傳播大了,這可是會『動根基』的事情。」

而台灣網友對此案也有所省思:「正當台灣在討論同性婚姻平權的公投,中國傳來寫BL文被判10年的消息,然而繼續溫水煮青蛙,我們就不只是隔岸觀火,而是會跟著被業火焚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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