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的應用層面極廣,但其核心離不開「憑證」兩個字。比如說,應用在出版,NFT可以體現為讀者擁有一本書的憑證。正是這個核心,補完了數位內容無限複製,且複製品跟原品毫無差別的特性,讓數位內容可以被「擁有」。
在分散式出版(DePub) 的年代,我們可能會再一次見證超級書店Amazon的誕生。如果把出版物理解為更廣義的數位內容,Opensea 就是暫時最接近「元宇宙Amazon」的存在。
談到Amazon,知名創業加速器 AppWorks曾把NFT市場類比為元宇宙的電子商務,很有洞見。更有趣的是,除了正面的功用,這個類比連負面的元素都包含了:假貨。
開放的電子商務平台如淘寶網,假貨的出現實屬必然;而NFT作為元宇宙電子商務,不但不會例外,更因為仿冒和複製接近零成本,假貨比實體商品有過之而無不及。NFT作為憑證,可以證明買家的確有付費,真的持有著某筆數位內容,但並無法證明它是正貨,即由作者本人或獲授權方發售。這是一般人最容易誤解的一點。
➤Opensea,只是買賣;DePub ,確認產權與溯源
DePub分散式出版,可以拆解為兩個層次。一,產權與溯源,以ISCN (international standard content number)等技術記錄作品跟作者的關係;二,持有與買賣,由NFT證明鑄造者跟買家之間的關係。
理想上,NFT的鑄造者 就是作者本人或授權方;但現實中,技術上任何人都可以鑄造哈利波特NFT。不少人專門拿別人的數位作品鑄造成NFT發售,賺得盤滿缽滿;更過份的「copy minter」,乾脆拿已有的NFT到另一條鏈再鑄造一次,完全就是現實世界裡「開發中國家的商人,販賣已開發國家名牌商品的A貨」在元宇宙中重演。
在當前的DePub生態,區塊鏈幾乎只應用在持有與買賣。很多人能理解NFT對於承載文化價值的意義,但沒有人能否認,NFT當前的火爆,最強的動能來自炒賣、來自發大財的機會,或至少是發大財的希冀。
至於產權與溯源,當然也是關注點之一,畢竟萬一買到A貨,很可能一文不值。然而,產業查驗正貨的手法,絕大部分非常中心化,鮮有應用到區塊鏈或者著重分散式共識,跟傳統電子商務由淘寶、蝦皮等「官方」替買家分辨正貨A貨,如出一轍。
若以為Opensea是分散式NFT市場,這是美麗的誤會。事實上,Opensea只是「賣NFT這種分散式產品的中心化市場」,在分辨正貨和封殺產品方面,可說是個毫不透明的一言堂。
➤NFT移民:99.9%的數位原生內容,沒有存放於區塊鏈、IPFS等技術
把DePub理解為「產權與溯源」以及「持有與買賣」兩個層面,背後有個根本假設:出版物是「NFT移民」。
1990年代進入民間的互聯網,把世界人口分成「互聯網原住民」的Z世代,和「互聯網移民」如大學甚至更年長才首次上網的我輩。直至今日,還有人把互聯網稱為「新媒體」,但想深一層,互聯網問世已經30年,還會把它理解為「新」,恐怕反映的是當事人還站在「舊媒體」本位去看世界。
互聯網把資訊從物理限制解放,區塊鏈則更進一步,把資產從物理限制解放。我相信,隨著區塊鏈日漸普及,必定會讓歷史重演一遍:把世界人口畫分為不知電匯為何物的「區塊鏈原住民」,以及從銀行和傳統金融體系一路走來,成功過渡到密碼貨幣的「區塊鏈移民」。
使用者分兩代,內容也一樣。互聯網初期,出版商忙著把報紙、雜誌和書本上網,成為「數位移民內容」。30年後的今天,越來越多創作和報導從問世的當下就活在網上,是「數位原生內容」。
但正如很多對互聯網瞭如指掌的Z世代都對區塊鏈一竅不通,目前99.9%的數位原生內容,並沒有存放於區塊鏈或星際檔案系統(IPFS) 等技術,跟分散式共識並無關係。這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感受不到這份需求。
➤一切數位的東西都煙消雲散了,用「內容保育」對抗遺忘
我長期科普區塊鏈和分散式技術,兩岸的人都能聽懂,但台灣人不會覺得明天《報導者》會被封站,或是《自由時報》會被關停,更不會擔心台新銀行會凍結自己的資產,於是都以烏克蘭、香港等「外國案例」去理解箇中邏輯,屬於抽離的明瞭。然而對於香港人來說,那既是切膚之痛,又是生活日常,那種理解是從內而外,深刻的體會。
香港《蘋果日報》、《香港電台》、《立場新聞》、《眾新聞》,還有多不勝數的媒體,在過去一年通通被消失,而數位內容的消失要比紙本刊物停售還要徹底百倍——後者是不再有未來,前者簡直是連過往都被抹煞。就如香港《蘋果日報》,30多年的內容,一夜之間隨著關站徹底消失,彷彿不曾存在過。
《立場新聞》關站公告
「人類對抗權力的鬥爭,就是記憶與遺忘的鬥爭。」港人把諸多被消失的公民媒體備份於區塊鏈,永久保存。然而,雖然技術能保證從寫入區塊鏈那一刻起這些備份再也不可竄改,卻無法保證它們跟原始內容絲毫不差——可能存在著格式變動引起的失真,甚至是刻意滲入的改動。
除了保存內容以外,把內容上鏈,最常見的原因當然是鑄造NFT發售。創作者、出版社和發行商等,紛紛把手中的「IP」鑄造成NFT變現。這些內容無論是動漫、照片,還是音樂,都是已發表過的,發表的當時並沒有寫在區塊鏈,甚至不是數位原生。
不論出發點是歷史保存還是文化變現,以上談及的都是「NFT移民」,是將源於紙本、互聯網的內容,遷往元宇宙。就如實體世界的移民,這些內容並非誕生於元宇宙,區塊鏈上的紀錄屬於後補,資料可能有謬誤,也可能作假。對於歷史保存,這些誤差會產生假訊息;對於文化變現,這些誤差會產生A貨。
以上問題,正是「內容身分證」ISCN存在的理由,也是「NFT移民」作為憑證的邊界。
➤ NFT原住民:更適合的NFT製作工具將會出現
即然有NFT移民,會不會也存在NFT原住民?答案是肯定的,而且,我認為將成為創作與報導的新趨勢。
事實上,市面上部分生成式藝術 (generative art),或者「為NFT而NFT」的內容,在誕生那一刻已經是NFT,直接寫在鏈上,即可說是「NFT原住民」。
說個真實笑話。話說有次我要簽一份文件,想要找支筆卻遍尋不獲,結果只找到Apple Pencil。作為文字工作者,我有時還會用「執筆」、「筆誤」之類的說法,但那些說法已成典故,實際上我都是「按鍵」寫作,偶有「鍵誤」,畢竟我已經沒有用原稿紙20年以上,都是直接敲鍵盤入文。我甚至懷疑,牙牙學語就拿著iPad的新一代是否知道原稿紙長什麼模樣。
當然,還在用實體紙筆的死硬派依然存在,我也羨慕寫得一手好字的文化人。無論是為了紙筆的質感和筆觸、為了保留傳統,還是單純改變不了習慣,都是沿用紙筆的充分理由,畢竟那是個人選擇。可是,從實用的角度,無論是編採、排版、發表,直接用數位媒介創作都高效得多,客觀且無可爭議。紙筆和書法是優秀的文化,不應該消失,但它會從工作和日常使用中式微,卻是必然。
從實體到數位如此,從數位原生到NFT原生,也將如此。當NFT用來承載的內容形式越來越多,買賣越來越普及,優勢越來越明顯,文書處理軟體自然會提供諸如「儲存為NFT」的功能,甚至,連那都太刻意了,系統自動就會在背後把作品儲存為NFT。
事實上,今天的技術已經足以驅動這樣的軟體,也許目前它還太難用,「汽油費 」還太高,需求還不夠大,可是,以上全部都會隨著時間的推演而改變。別忘了,很多現在每天敲鍵盤的人也曾經覺得,那些又貴又難用又沒有溫度的文書處理軟體,永遠都比不上紙筆。
以上說「為NFT而NFT」,並無貶義,不過的確反映了一種「異化」的現象。理論上,表達、創作、報導本身是一回事,以什麼媒介承載、什麼方式變現是另一回事。現在NFT盛行到一個地步,變成先鎖定要賣NFT,才反過來考慮做什麼創作,否則作品就會名副其實「沒有市場」。這種怪現象,就如同先鎖定要賣一瓶什麼,再考慮製作什麼飲料,可算是「媒介即是訊息 」(the medium is the message)的另類體現。
加拿大學者麥克魯漢的「媒介即訊息」說影響傳播理論甚鉅。
不過,相信這只是NFT起步之初的現象,當大家越來越適應,或者越來越厭倦現有的NFT生態(誰會有興趣不斷買頭像?),產業自然會發展出更符合創作初衷的NFT,和更整合在內容生產流程的NFT製作工具。
➤ NFT書?仍顯生硬,舊瓶裝新酒,有賴出版業者的華麗轉身
類似的想法,已經有產品初步實現,比如Numbers Protocol的Capture 、LikeCoin的depub.SPACE ,都讓用戶製作「NFT原住民」,也把內容創作的語境和脈絡,整合到NFT元資料當中,創作與銷售過程,無縫融合。
相信日後會有越來越多傳統內容,找到有機融合NFT的方式,比如「NFT書」,直接的做法當然是把ePub鑄造成NFT發售,但這就好像互聯網初期,傳統媒體把整份報紙連排版都保留直接以pdf上網,雖然也帶來便利,但就十分生硬。將來的「NFT書」是繼續由Amazon一手包辦,沒經驗也沒包袱的新創闖出新路徑?還是由傳統出版社華麗轉身而創造?就看誰能把「舊酒新瓶」演繹好。
當原住民成為NFT的主流,DePub裡「產權與溯源」以及「持有與買賣」兩個層面的分野將越來越不明顯,從創作的紀錄到受眾的收藏都用上區塊鏈,分散式共識變得端對端。
儘管身為技術樂觀主義者,我還不至於樂觀得相信假訊息與假貨會在NFT原住民的思維中消失,但至少,產業可以利用鏈上數據的輔助去分辨是非真假,甚至有望出現分散式NFT市場、出版社和事實查核組織。
➤去中心化不是去中介化,分散式出版不代表出版社職能消失
談到出版社,有些人會假定出版社將在分散式的年代消失。事實上,「去中心化」decentralization跟「去中介化」disintermediation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分散式出版的模式不代表就沒有出版社的立足點,至少,我不這樣認為。
我總相信,只要一個人或組織持續產生價值,他就會在典範轉移後繼續存在。舉例來說,自從智慧型手機當道,使用者只會到App store下載應用程式,行動電信商不再是焦點。然而電信商並沒有因此消失,反而透過提供頻寬,比先前更加賺錢。相對來說,假如一個角色只是粵語所謂的「食老本」,或者難聽地說,「占著茅坑不拉屎」,在舊體制裡苟且偷安,總會在新的典範中被淘汰,但那跟去中心化可沒有什麼關係。
出版社的職能方方面面,雖然部分的確可能在分散式年代消失,比如結算很可能會由智慧型合約代勞,但內容伯樂、編輯、策展、推廣等需求,卻不會因為出版變得分散式而消失。如果真有出版社被消失,恐怕是掌握不到在新的典範下怎樣做好以上職能,而不是這些職能不再被需要。
➤新典範轉移:虛擬世界並非附屬於物理世界
作為文字工作者,我自己也一直在找方法在新世紀存活下來。我並沒有什麼必勝之道,但我深信,面對區塊鏈的普及,傳統出版社、創作者和報導者首先要深刻理解數位世界的本質,並且視之為實體世界以外各有優劣的存在和載體,而非附屬於「真實世界」的「虛擬世界」。
舉個例子,著作權的英文「copyright」,本意是「copy」的「right」,複製的權利;你寫了一本書,你才有權把書複製,讓更多人擁有這本書。copyright是源於實體世界的邏輯,但若一成不變地照搬到數位世界,會產生各種問題。
實體世界因為複製有成本,也因為分發的前提是擁有高質量原始版本再付出成本複製,copyright的落實才有基礎。但在數位世界中,任何內容都可以接近沒有成本無限複製,而且複製品跟原品比特(bit)不差,連「擁有」的概念都變得模糊,copyright是擁有的延伸概念,就更顯得硬套。
部分傳統媒體還在尋找互聯網盛行下數位內容的商業模式之際,NFT再次牽起新的典範,一方面重新帶來「擁有」的概念,另一方面卻又保留了數位內容無限複製的特性。禁止複製不再是創造收入的前提,擁有的動機不再源於得以觀賞,才剛站穩的數位內容商業模式,又再面臨挑戰。
NFT的大勢已成,細節卻還有待從業者跟參與者共同尋找與落實。只要放下定見,深刻體會分散式共識帶來的優點,出版社、報導者和創作者定能在分散式出版的新典範活下來,並且過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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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NFT絕對是這兩年的熱門關鍵字,隨著Facebook改名Meta,宣布建設元宇宙,NFT不再只是藝術圈的新潮創作,更是各個領域都積極加入的淘金潮。
伴隨著NFT出現的資訊,不論是價格暴漲暴跌,或者名人宣布發行,似乎都帶著狂歡式的魔幻。不少人認為市場對NFT的狂熱宛如龐氏騙局,注定將成一場泡沬。實則NFT背後蘊含了科技與文化的遼遠想像,各領域的先驅嘗試藉此打造出理想的桃花源。
Openbook閱讀誌關注元宇宙時代內容創作產業鏈可能的樣貌,本專題邀請LikeCoin創辦人高重建談分散式出版(DePub)的重要性與Web3.0未來的內容樣貌;整理報導NFT在數位閱讀的應用現況;借鏡獨立出版人「煮雪的人」的NFT出版經驗,開展對未來出版趨勢的觀察;專訪Matters創辦人張潔平,談如何在Web3.0建立創作者經濟的理想生態,以及NFT如何兌現新聞的公共意義。
邀請讀者一起透視科技的前緣,關注文化的未來走向。
NFT的應用層面極廣,但其核心離不開「憑證」兩個字。比如說,應用在出版,NFT可以體現為讀者擁有一本書的憑證。正是這個核心,補完了數位內容無限複製,且複製品跟原品毫無差別的特性,讓數位內容可以被「擁有」。
在分散式出版(DePub)的年代,我們可能會再一次見證超級書店Amazon的誕生。如果把出版物理解為更廣義的數位內容,Opensea就是暫時最接近「元宇宙Amazon」的存在。
談到Amazon,知名創業加速器AppWorks曾把NFT市場類比為元宇宙的電子商務,很有洞見。更有趣的是,除了正面的功用,這個類比連負面的元素都包含了:假貨。
開放的電子商務平台如淘寶網,假貨的出現實屬必然;而NFT作為元宇宙電子商務,不但不會例外,更因為仿冒和複製接近零成本,假貨比實體商品有過之而無不及。NFT作為憑證,可以證明買家的確有付費,真的持有著某筆數位內容,但並無法證明它是正貨,即由作者本人或獲授權方發售。這是一般人最容易誤解的一點。
➤Opensea,只是買賣;DePub ,確認產權與溯源
DePub分散式出版,可以拆解為兩個層次。一,產權與溯源,以ISCN(international standard content number)等技術記錄作品跟作者的關係;二,持有與買賣,由NFT證明鑄造者跟買家之間的關係。
理想上,NFT的鑄造者就是作者本人或授權方;但現實中,技術上任何人都可以鑄造哈利波特NFT。不少人專門拿別人的數位作品鑄造成NFT發售,賺得盤滿缽滿;更過份的「copy minter」,乾脆拿已有的NFT到另一條鏈再鑄造一次,完全就是現實世界裡「開發中國家的商人,販賣已開發國家名牌商品的A貨」在元宇宙中重演。
在當前的DePub生態,區塊鏈幾乎只應用在持有與買賣。很多人能理解NFT對於承載文化價值的意義,但沒有人能否認,NFT當前的火爆,最強的動能來自炒賣、來自發大財的機會,或至少是發大財的希冀。
至於產權與溯源,當然也是關注點之一,畢竟萬一買到A貨,很可能一文不值。然而,產業查驗正貨的手法,絕大部分非常中心化,鮮有應用到區塊鏈或者著重分散式共識,跟傳統電子商務由淘寶、蝦皮等「官方」替買家分辨正貨A貨,如出一轍。
若以為Opensea是分散式NFT市場,這是美麗的誤會。事實上,Opensea只是「賣NFT這種分散式產品的中心化市場」,在分辨正貨和封殺產品方面,可說是個毫不透明的一言堂。
➤NFT移民:99.9%的數位原生內容,沒有存放於區塊鏈、IPFS等技術
把DePub理解為「產權與溯源」以及「持有與買賣」兩個層面,背後有個根本假設:出版物是「NFT移民」。
1990年代進入民間的互聯網,把世界人口分成「互聯網原住民」的Z世代,和「互聯網移民」如大學甚至更年長才首次上網的我輩。直至今日,還有人把互聯網稱為「新媒體」,但想深一層,互聯網問世已經30年,還會把它理解為「新」,恐怕反映的是當事人還站在「舊媒體」本位去看世界。
互聯網把資訊從物理限制解放,區塊鏈則更進一步,把資產從物理限制解放。我相信,隨著區塊鏈日漸普及,必定會讓歷史重演一遍:把世界人口畫分為不知電匯為何物的「區塊鏈原住民」,以及從銀行和傳統金融體系一路走來,成功過渡到密碼貨幣的「區塊鏈移民」。
使用者分兩代,內容也一樣。互聯網初期,出版商忙著把報紙、雜誌和書本上網,成為「數位移民內容」。30年後的今天,越來越多創作和報導從問世的當下就活在網上,是「數位原生內容」。
但正如很多對互聯網瞭如指掌的Z世代都對區塊鏈一竅不通,目前99.9%的數位原生內容,並沒有存放於區塊鏈或星際檔案系統(IPFS)等技術,跟分散式共識並無關係。這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感受不到這份需求。
➤一切數位的東西都煙消雲散了,用「內容保育」對抗遺忘
我長期科普區塊鏈和分散式技術,兩岸的人都能聽懂,但台灣人不會覺得明天《報導者》會被封站,或是《自由時報》會被關停,更不會擔心台新銀行會凍結自己的資產,於是都以烏克蘭、香港等「外國案例」去理解箇中邏輯,屬於抽離的明瞭。然而對於香港人來說,那既是切膚之痛,又是生活日常,那種理解是從內而外,深刻的體會。
香港《蘋果日報》、《香港電台》、《立場新聞》、《眾新聞》,還有多不勝數的媒體,在過去一年通通被消失,而數位內容的消失要比紙本刊物停售還要徹底百倍——後者是不再有未來,前者簡直是連過往都被抹煞。就如香港《蘋果日報》,30多年的內容,一夜之間隨著關站徹底消失,彷彿不曾存在過。
「人類對抗權力的鬥爭,就是記憶與遺忘的鬥爭。」港人把諸多被消失的公民媒體備份於區塊鏈,永久保存。然而,雖然技術能保證從寫入區塊鏈那一刻起這些備份再也不可竄改,卻無法保證它們跟原始內容絲毫不差——可能存在著格式變動引起的失真,甚至是刻意滲入的改動。
除了保存內容以外,把內容上鏈,最常見的原因當然是鑄造NFT發售。創作者、出版社和發行商等,紛紛把手中的「IP」鑄造成NFT變現。這些內容無論是動漫、照片,還是音樂,都是已發表過的,發表的當時並沒有寫在區塊鏈,甚至不是數位原生。
不論出發點是歷史保存還是文化變現,以上談及的都是「NFT移民」,是將源於紙本、互聯網的內容,遷往元宇宙。就如實體世界的移民,這些內容並非誕生於元宇宙,區塊鏈上的紀錄屬於後補,資料可能有謬誤,也可能作假。對於歷史保存,這些誤差會產生假訊息;對於文化變現,這些誤差會產生A貨。
以上問題,正是「內容身分證」ISCN存在的理由,也是「NFT移民」作為憑證的邊界。
➤NFT原住民:更適合的NFT製作工具將會出現
即然有NFT移民,會不會也存在NFT原住民?答案是肯定的,而且,我認為將成為創作與報導的新趨勢。
事實上,市面上部分生成式藝術(generative art),或者「為NFT而NFT」的內容,在誕生那一刻已經是NFT,直接寫在鏈上,即可說是「NFT原住民」。
說個真實笑話。話說有次我要簽一份文件,想要找支筆卻遍尋不獲,結果只找到Apple Pencil。作為文字工作者,我有時還會用「執筆」、「筆誤」之類的說法,但那些說法已成典故,實際上我都是「按鍵」寫作,偶有「鍵誤」,畢竟我已經沒有用原稿紙20年以上,都是直接敲鍵盤入文。我甚至懷疑,牙牙學語就拿著iPad的新一代是否知道原稿紙長什麼模樣。
當然,還在用實體紙筆的死硬派依然存在,我也羨慕寫得一手好字的文化人。無論是為了紙筆的質感和筆觸、為了保留傳統,還是單純改變不了習慣,都是沿用紙筆的充分理由,畢竟那是個人選擇。可是,從實用的角度,無論是編採、排版、發表,直接用數位媒介創作都高效得多,客觀且無可爭議。紙筆和書法是優秀的文化,不應該消失,但它會從工作和日常使用中式微,卻是必然。
從實體到數位如此,從數位原生到NFT原生,也將如此。當NFT用來承載的內容形式越來越多,買賣越來越普及,優勢越來越明顯,文書處理軟體自然會提供諸如「儲存為NFT」的功能,甚至,連那都太刻意了,系統自動就會在背後把作品儲存為NFT。
事實上,今天的技術已經足以驅動這樣的軟體,也許目前它還太難用,「汽油費」還太高,需求還不夠大,可是,以上全部都會隨著時間的推演而改變。別忘了,很多現在每天敲鍵盤的人也曾經覺得,那些又貴又難用又沒有溫度的文書處理軟體,永遠都比不上紙筆。
以上說「為NFT而NFT」,並無貶義,不過的確反映了一種「異化」的現象。理論上,表達、創作、報導本身是一回事,以什麼媒介承載、什麼方式變現是另一回事。現在NFT盛行到一個地步,變成先鎖定要賣NFT,才反過來考慮做什麼創作,否則作品就會名副其實「沒有市場」。這種怪現象,就如同先鎖定要賣一瓶什麼,再考慮製作什麼飲料,可算是「媒介即是訊息」(the medium is the message)的另類體現。
不過,相信這只是NFT起步之初的現象,當大家越來越適應,或者越來越厭倦現有的NFT生態(誰會有興趣不斷買頭像?),產業自然會發展出更符合創作初衷的NFT,和更整合在內容生產流程的NFT製作工具。
➤ NFT書?仍顯生硬,舊瓶裝新酒,有賴出版業者的華麗轉身
類似的想法,已經有產品初步實現,比如Numbers Protocol的Capture、LikeCoin的depub.SPACE,都讓用戶製作「NFT原住民」,也把內容創作的語境和脈絡,整合到NFT元資料當中,創作與銷售過程,無縫融合。
相信日後會有越來越多傳統內容,找到有機融合NFT的方式,比如「NFT書」,直接的做法當然是把ePub鑄造成NFT發售,但這就好像互聯網初期,傳統媒體把整份報紙連排版都保留直接以pdf上網,雖然也帶來便利,但就十分生硬。將來的「NFT書」是繼續由Amazon一手包辦,沒經驗也沒包袱的新創闖出新路徑?還是由傳統出版社華麗轉身而創造?就看誰能把「舊酒新瓶」演繹好。
當原住民成為NFT的主流,DePub裡「產權與溯源」以及「持有與買賣」兩個層面的分野將越來越不明顯,從創作的紀錄到受眾的收藏都用上區塊鏈,分散式共識變得端對端。
儘管身為技術樂觀主義者,我還不至於樂觀得相信假訊息與假貨會在NFT原住民的思維中消失,但至少,產業可以利用鏈上數據的輔助去分辨是非真假,甚至有望出現分散式NFT市場、出版社和事實查核組織。
➤去中心化不是去中介化,分散式出版不代表出版社職能消失
談到出版社,有些人會假定出版社將在分散式的年代消失。事實上,「去中心化」decentralization跟「去中介化」disintermediation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分散式出版的模式不代表就沒有出版社的立足點,至少,我不這樣認為。
我總相信,只要一個人或組織持續產生價值,他就會在典範轉移後繼續存在。舉例來說,自從智慧型手機當道,使用者只會到App store下載應用程式,行動電信商不再是焦點。然而電信商並沒有因此消失,反而透過提供頻寬,比先前更加賺錢。相對來說,假如一個角色只是粵語所謂的「食老本」,或者難聽地說,「占著茅坑不拉屎」,在舊體制裡苟且偷安,總會在新的典範中被淘汰,但那跟去中心化可沒有什麼關係。
出版社的職能方方面面,雖然部分的確可能在分散式年代消失,比如結算很可能會由智慧型合約代勞,但內容伯樂、編輯、策展、推廣等需求,卻不會因為出版變得分散式而消失。如果真有出版社被消失,恐怕是掌握不到在新的典範下怎樣做好以上職能,而不是這些職能不再被需要。
➤新典範轉移:虛擬世界並非附屬於物理世界
作為文字工作者,我自己也一直在找方法在新世紀存活下來。我並沒有什麼必勝之道,但我深信,面對區塊鏈的普及,傳統出版社、創作者和報導者首先要深刻理解數位世界的本質,並且視之為實體世界以外各有優劣的存在和載體,而非附屬於「真實世界」的「虛擬世界」。
舉個例子,著作權的英文「copyright」,本意是「copy」的「right」,複製的權利;你寫了一本書,你才有權把書複製,讓更多人擁有這本書。copyright是源於實體世界的邏輯,但若一成不變地照搬到數位世界,會產生各種問題。
實體世界因為複製有成本,也因為分發的前提是擁有高質量原始版本再付出成本複製,copyright的落實才有基礎。但在數位世界中,任何內容都可以接近沒有成本無限複製,而且複製品跟原品比特(bit)不差,連「擁有」的概念都變得模糊,copyright是擁有的延伸概念,就更顯得硬套。
部分傳統媒體還在尋找互聯網盛行下數位內容的商業模式之際,NFT再次牽起新的典範,一方面重新帶來「擁有」的概念,另一方面卻又保留了數位內容無限複製的特性。禁止複製不再是創造收入的前提,擁有的動機不再源於得以觀賞,才剛站穩的數位內容商業模式,又再面臨挑戰。
NFT的大勢已成,細節卻還有待從業者跟參與者共同尋找與落實。只要放下定見,深刻體會分散式共識帶來的優點,出版社、報導者和創作者定能在分散式出版的新典範活下來,並且過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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