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經濟系教授馮勃翰經常以經濟學的角度解讀娛樂產業,經營有Podcast節目「影視幕後同學會」,不僅關心也研究IP產業的實戰現場,也擔任小說《劍魂如初》的創意統籌。Openbook閱讀誌特別邀請馮勃翰一起到節目中,從經濟學來思考影視改編。節目精彩,請別錯過了。
【精彩內容摘錄】
➤不同的媒介說故事,各有長處
一個IP最核心的還是「故事」:主角是誰?這是關於誰的故事?他遇到了什麼困境或衝突?採取怎麼樣的行動?用不同的媒介說故事,可以達到不同的效果:透過文字,可以深入挖掘人的內心,描繪人心裡的自我辨證。同樣的情節如果影視表達,很可能變成一個人碎碎念;若透過影像說故事,會需要動作、對話,角色之間的互動。不同的媒介,各有優勢。
➤文學改編,就是比較賣座
我收集了美國跟英國的產業報告,以統計數字來看:美國所有的電影,過去25年大約20%改編自書籍,包括14%文學作品,1.5%漫畫,也有其他改編自宗教典籍、真人真事的傳記。而14%改編自文學或短篇故事的電影,貢獻的票房占比則高達20%,比其它類型的占比來得高。1.6%改編自漫畫的電影,票房占比更高達9.5%,更是不得了。從數字可以發現,改編作品的票房確實表現很亮眼!
再分享英國的數據,改編自文學和原創劇本,兩者拍出的電影票房平均差了44%。文學改編的劇本效果較亮眼,而原創劇本承擔了比較大的風險。若看英國電影的全球市場,書籍改編的作品,票房增加了53%。不僅如此,IMDB的讀者點評,平均而言,文學改編作品比原創劇本多0.5顆星,更叫座,評價也更叫好。
➤故事版權收購熱潮
童書作家羅德.達爾(Roald Dahl)有一系列作品,如《巧克力冒險工廠》、《瑪蒂達》、《吹夢巨人》,他於1990年離世,版權是由他的故事公司(The Roald Dahl Story Company)經營管理。去(2021)年Netfilx做了一件事:把這間公司併購,等於取得達爾這位超級暢銷的童書作家,畢生所有作品IP的權利,不管是改編成電影、電視還是遊戲,權利現在全都在Netfilx手上,它可以統合、自由運用。所以也許未來Netflix會發展出另一個達爾的宇宙,《巧克力冒險工廠》會創造出更完整更豐富的世界觀也不一定。
➤市場設計,讓供需雙方找到彼此
經濟學有個應用越來越廣的新興領域叫「市場設計」,舉個例子說,在影視圈常聽到製作公司說:「我找不到故事,哪裡有好文本?」可同時也會看到很多創作者說:「我寫了這麼多東西,沒人要看。」
我們看到供給,也看到需求,可是供需雙方找不到彼此,媒合不到一起,這樣的市場其實失去它的功能的。市場失能常見的原因主要是,作品數量實在太多了,影視公司不知道從何挑起,挑選所需要的時間跟人力成本相當大,配對成功並不容易。影視方只能借重人脈或政府,拿到政府補助再推進,或是參考不同的獲獎標籤。
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得思考如何對症下藥,解決市場的問題,發展、創造出好的篩選機制。如何去設計產業制度,讓優秀的作品更容易被看見,這個過程就叫做「市場設計」,經濟學的理論跟實證的研究可以提供一些洞見。
➤Logline:把故事摘要成一句話
故事能不能夠摘要成一句話呢?史蒂芬.史匹柏講過:「最好的長度是25個英文字。」這句話要包含幾個元素,首先是「故事的主角是誰」,用這個原則檢視台灣推薦給影視的媒合資料,常會發現主角不明。點出主角,需要有反差性,讓人知道這個故事的衝突跟矛盾,一句話就要能帶給人視覺想像,暗示預算規模,還需要與片名互相呼應。當你能夠寫出這句話,其實就跨出了重要的一步,可以更容易跟影視界或遊戲等跨界者溝通。
美國給作家的課程或研討會,常會提到創作時,得先檢驗故事能不能用這樣的一句話來摘要。這並不是說,要能做到這樣才是好的作品,很多作品難以摘要,因為它的優勢可能不在戲劇性,而是在其中的思想辨證、場景描繪等等。
比方李安的電影《少年Pi的奇幻漂流》,它可以摘要出這樣的一句話:「一場船難後,一位少年必須跟著一隻孟加拉虎,在一艘小船上橫渡太平洋。」首先,主角和衝突都很明確,小小一艘船,逃也逃不掉,人跟老虎一起拍,一定是奇幻,也需要特效,所以預算大致就可以想像了……
➤改編的多種形態
也有一些情況是原著並沒有那麼多的對白跟動作,但是可以透過改編,從原著故事的核心或概念出發,來做增補跟轉譯上面的創作。
我們可以看到各種不同的改編方式,很多相對忠於原著的,如《飢餓遊戲》、《暮光之城》;也可以看到從短篇小說大幅擴充,《刺激1995》是經典例子,小說跟劇本都非常好看,李安的《色.戒》也是這樣大幅擴充。在台灣,也能看到另一種現象,是好萊塢比較少見的,很多原本不是故事性的,可能只是像散文或non-fiction的內容,最後改編變成影視作品。《俗女養成記》就是這樣,《做工的人》也屬於類似的情況,它的原著跟最後的劇集、角色,發生的連結可能比較是在題材或是概念上。
➤買下整隻雞,卻只吃一隻雞腿
在美國的產業裡面,影視公司找故事文本,有一套方法跟市場機制。很多編劇是先寫了劇本,然後透過經紀公司販售,也有人是先寫了故事大綱,甚至是先寫出故事概念,這些東西是可以買賣的。在台灣,我們還沒有。
甚至有時候,台灣可能是有人提了一個idea,對方說沒有興趣,但是私下就拿出發展了,也很難真的判定抄襲或怎樣,有時候創意發展在雛形的時候,很難定義,也很難被保護。我的觀察是,當台灣影視方說要買下一本書的改編權,常常只是使用書裡面的概念,我們看到的影視改編,完成的其實是「概念」,但其實書的使用範疇應該是可以明確被定義。
主持人:比喻來說,國外賣概念,就是專門買雞腿,我就得到一隻雞腿;不過台灣有些是買下一整隻雞,但是我只用那個雞腿,其他我都不用……●
主持人:吳家恆,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系畢業,英國愛丁堡大學音樂碩士,遊走媒體、出版、表演藝術多年,曾任職天下雜誌、時報出版、音樂時代、遠流出版、雲門舞集、臺中國家歌劇院。除了在大學授課,在臺中古典音樂台擔任主持人之外,也從事翻譯,譯有《心動之處》、《舒伯特的冬之旅》、《馬基維利》、《光影交舞石頭記》等書。
片頭、片尾音樂:微光古樂集The Gleam Ensemble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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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邊,現在是白天還是晚上?已回到家,或是在通勤的路上?無論什麼時間、地點,歡迎隨時打開「閱讀隨身聽」。Openbook閱讀誌企畫製作的Podcast節目,由資深編輯及電台主持人吳家恆擔綱主持,每集邀請不同作家、藝文工作者或編輯,以線上廣播的方式,分享彼此的工作與最近的閱讀。
台大經濟系教授馮勃翰經常以經濟學的角度解讀娛樂產業,經營有Podcast節目「影視幕後同學會」,不僅關心也研究IP產業的實戰現場,也擔任小說《劍魂如初》的創意統籌。Openbook閱讀誌特別邀請馮勃翰一起到節目中,從經濟學來思考影視改編。節目精彩,請別錯過了。
【精彩內容摘錄】
➤不同的媒介說故事,各有長處
一個IP最核心的還是「故事」:主角是誰?這是關於誰的故事?他遇到了什麼困境或衝突?採取怎麼樣的行動?用不同的媒介說故事,可以達到不同的效果:透過文字,可以深入挖掘人的內心,描繪人心裡的自我辨證。同樣的情節如果影視表達,很可能變成一個人碎碎念;若透過影像說故事,會需要動作、對話,角色之間的互動。不同的媒介,各有優勢。
➤文學改編,就是比較賣座
我收集了美國跟英國的產業報告,以統計數字來看:美國所有的電影,過去25年大約20%改編自書籍,包括14%文學作品,1.5%漫畫,也有其他改編自宗教典籍、真人真事的傳記。而14%改編自文學或短篇故事的電影,貢獻的票房占比則高達20%,比其它類型的占比來得高。1.6%改編自漫畫的電影,票房占比更高達9.5%,更是不得了。從數字可以發現,改編作品的票房確實表現很亮眼!
再分享英國的數據,改編自文學和原創劇本,兩者拍出的電影票房平均差了44%。文學改編的劇本效果較亮眼,而原創劇本承擔了比較大的風險。若看英國電影的全球市場,書籍改編的作品,票房增加了53%。不僅如此,IMDB的讀者點評,平均而言,文學改編作品比原創劇本多0.5顆星,更叫座,評價也更叫好。
➤故事版權收購熱潮
童書作家羅德.達爾(Roald Dahl)有一系列作品,如《巧克力冒險工廠》、《瑪蒂達》、《吹夢巨人》,他於1990年離世,版權是由他的故事公司(The Roald Dahl Story Company)經營管理。去(2021)年Netfilx做了一件事:把這間公司併購,等於取得達爾這位超級暢銷的童書作家,畢生所有作品IP的權利,不管是改編成電影、電視還是遊戲,權利現在全都在Netfilx手上,它可以統合、自由運用。所以也許未來Netflix會發展出另一個達爾的宇宙,《巧克力冒險工廠》會創造出更完整更豐富的世界觀也不一定。
➤市場設計,讓供需雙方找到彼此
經濟學有個應用越來越廣的新興領域叫「市場設計」,舉個例子說,在影視圈常聽到製作公司說:「我找不到故事,哪裡有好文本?」可同時也會看到很多創作者說:「我寫了這麼多東西,沒人要看。」
我們看到供給,也看到需求,可是供需雙方找不到彼此,媒合不到一起,這樣的市場其實失去它的功能的。市場失能常見的原因主要是,作品數量實在太多了,影視公司不知道從何挑起,挑選所需要的時間跟人力成本相當大,配對成功並不容易。影視方只能借重人脈或政府,拿到政府補助再推進,或是參考不同的獲獎標籤。
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得思考如何對症下藥,解決市場的問題,發展、創造出好的篩選機制。如何去設計產業制度,讓優秀的作品更容易被看見,這個過程就叫做「市場設計」,經濟學的理論跟實證的研究可以提供一些洞見。
➤Logline:把故事摘要成一句話
故事能不能夠摘要成一句話呢?史蒂芬.史匹柏講過:「最好的長度是25個英文字。」這句話要包含幾個元素,首先是「故事的主角是誰」,用這個原則檢視台灣推薦給影視的媒合資料,常會發現主角不明。點出主角,需要有反差性,讓人知道這個故事的衝突跟矛盾,一句話就要能帶給人視覺想像,暗示預算規模,還需要與片名互相呼應。當你能夠寫出這句話,其實就跨出了重要的一步,可以更容易跟影視界或遊戲等跨界者溝通。
美國給作家的課程或研討會,常會提到創作時,得先檢驗故事能不能用這樣的一句話來摘要。這並不是說,要能做到這樣才是好的作品,很多作品難以摘要,因為它的優勢可能不在戲劇性,而是在其中的思想辨證、場景描繪等等。
比方李安的電影《少年Pi的奇幻漂流》,它可以摘要出這樣的一句話:「一場船難後,一位少年必須跟著一隻孟加拉虎,在一艘小船上橫渡太平洋。」首先,主角和衝突都很明確,小小一艘船,逃也逃不掉,人跟老虎一起拍,一定是奇幻,也需要特效,所以預算大致就可以想像了……
➤改編的多種形態
也有一些情況是原著並沒有那麼多的對白跟動作,但是可以透過改編,從原著故事的核心或概念出發,來做增補跟轉譯上面的創作。
我們可以看到各種不同的改編方式,很多相對忠於原著的,如《飢餓遊戲》、《暮光之城》;也可以看到從短篇小說大幅擴充,《刺激1995》是經典例子,小說跟劇本都非常好看,李安的《色.戒》也是這樣大幅擴充。在台灣,也能看到另一種現象,是好萊塢比較少見的,很多原本不是故事性的,可能只是像散文或non-fiction的內容,最後改編變成影視作品。《俗女養成記》就是這樣,《做工的人》也屬於類似的情況,它的原著跟最後的劇集、角色,發生的連結可能比較是在題材或是概念上。
➤買下整隻雞,卻只吃一隻雞腿
在美國的產業裡面,影視公司找故事文本,有一套方法跟市場機制。很多編劇是先寫了劇本,然後透過經紀公司販售,也有人是先寫了故事大綱,甚至是先寫出故事概念,這些東西是可以買賣的。在台灣,我們還沒有。
甚至有時候,台灣可能是有人提了一個idea,對方說沒有興趣,但是私下就拿出發展了,也很難真的判定抄襲或怎樣,有時候創意發展在雛形的時候,很難定義,也很難被保護。我的觀察是,當台灣影視方說要買下一本書的改編權,常常只是使用書裡面的概念,我們看到的影視改編,完成的其實是「概念」,但其實書的使用範疇應該是可以明確被定義。
主持人:比喻來說,國外賣概念,就是專門買雞腿,我就得到一隻雞腿;不過台灣有些是買下一整隻雞,但是我只用那個雞腿,其他我都不用……●
主持人:吳家恆,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系畢業,英國愛丁堡大學音樂碩士,遊走媒體、出版、表演藝術多年,曾任職天下雜誌、時報出版、音樂時代、遠流出版、雲門舞集、臺中國家歌劇院。除了在大學授課,在臺中古典音樂台擔任主持人之外,也從事翻譯,譯有《心動之處》、《舒伯特的冬之旅》、《馬基維利》、《光影交舞石頭記》等書。
片頭、片尾音樂:微光古樂集The Gleam Ensemble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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