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近乎正常的家庭》是Me too議題片單上不應遺漏的影集,也是小說改編的成功案例。將瑞典暢銷小說改編成六集影集,第一集即展現了漂亮的起手式。長達13分鐘的序場,敘述了中產階級三口之家的15歲女兒遭手球隊教練羅賓性侵,而父母為了保護女兒最後決定不起訴,戛然而止,看似核爆般的事件在這個幸福之家劃下句點,成為一頭沈默的大象。進入片頭。
片頭畫面是極具嘲諷意味的人生勝利組全家福照片,正片開始,已來到四年後,女兒史黛菈的19歲生日。畫面出現小標「女兒」,女兒視角看到的是,父親牧師亞當與母親律師烏芮卡訂了家時髦餐廳為她慶祝,父親送她一台速可達摩托車,她此後不需再騎腳踏車打工。這時,幸福泡泡才被慢慢破滅,史黛菈並不領情,比起摩托車,她更想要一筆浪遊亞洲的旅費。19歲的女孩渴望刺激、嚮往未知的世界,正如15歲那年也是她主動親吻了教練,只是後來的事非她想像美好。19歲的史黛菈值得一段美好的愛情,生日當晚與帥氣多金的中年男子克里斯的奇緣巧遇,讓她想像中的粉紅泡泡一一成真。接著進入「父親」觀點,三個禮拜後的半夜,女兒倉皇返家,卸下一身沾染血污的運動服。第三段,是律師「母親」觀點,女兒因為涉嫌謀殺克里斯遭警方逮捕。這時,主案件開始,19歲女孩謀殺34歲的年輕企業家,到底真相為何?以及,就算真相大白,主角史黛菈會不會被定罪?
這條懸疑線帶著觀眾往下追擊,但接著的五集讓我們看到的,並不是檢警刑偵過程,而是這對父母的搶救女兒大作戰——他們很清楚,這一次,我們不要這樣算了。
➤為了救女兒,你能做到多少?
一翻開原著小說,便會發現,第一集高明的三段式敘事,其實來自整部小說的結構。近五百頁的小說分為三部,分別是父親、女兒、母親視角,改編影集保留了這個有趣的三重敘事觀點,但以小標明顯區隔劃分的,僅有第一集。第二集開始,各段情節主角有時是父親、有時是母親,有時又來到獄中的女兒,三個視角彈性、有機又綿密地織就出一個被命案粉碎的正常家庭。
原著作者馬提亞斯.艾德華森本身就是一個父親,有兩個分別六歲和三歲的女兒,也在高中任教,他在訪談中說到創作契機是,他想像十年後,若一覺起來,他的女兒遭指控謀殺一名男子而被警察帶走,他會怎麼辦?為了救女兒,他可以做到什麼程度?
故事中的父親亞當,顯然就是作者的投射,他刪除簡訊,謊稱女兒返家時間,甚至私下去接近死者的前女友,想製造出另外一個嫌疑犯。在小說中為救出女兒疲於奔命至崩潰時,亞當終於忍不住反省:「如果我們當時有把羅賓的行為通報給警察,日後的一切會不會有所不同?他性侵了史黛菈,我們卻放了他。那看在我們女兒眼裡意味著什麼?我們算是什麼樣的父母?」
影集版的亞當除了反省,更做出反擊。當他眼看一切證據都指向女兒,自己的努力將白費時,他先向妻子說出「在那次性侵事件後,我們的家就已經破碎了」,接著開車到當初性侵史黛菈的教練羅賓家外守候,堵到人就狠狠往死裡打。羅賓被打斷鼻樑,當然,亞當也進了警局。結局卻是,羅賓堅持聲稱是自己跌倒,檢方無法起訴亞當。強暴犯在四年後付出的代價是一隻鼻樑與那一點點良心。這並非遲來的私刑正義,這段情節真正的作用在下一場,亞當狼狽走出警局,原已決裂的妻子烏芮卡默默等候他,開車載他回家,兩人在車上牽起了手。已碎裂的三個碎片,至少有兩片重新黏合在一起了。
➤內疚與懊悔,以行動表現
那麼,深知司法體系的執業律師母親烏芮卡又做了什麼呢?比起衝動行事、就算被街坊與教友唾棄也不足惜的丈夫亞當,烏芮卡顯得沉著又大膽,甚至瘋狂。獲知女兒被捕,即快速將血衣打包塞進自己包包,就算被帶去警局訊問也聲色不動,天啊最直接的證據就在她緊壓的包包裡,接著還帶去自己父親的安養院,一邊跟失智老爸五四三,一邊把女兒的犯案證據偷藏在櫥櫃裡。她請自己的外遇對象、一個厲害的律師擔任女兒的辯護律師,為的是可以最快與警方資訊同步。我們看到這個一點都不討喜、比女兒優秀萬倍的高材生虎媽,把她一生的聰明睿智、果敢堅決都用在這一次,甚至對自己的丈夫,從頭到尾也是一樣的說法:什麼血衣?什麼手機?我們知道的只有女兒沒有殺人。那男的遇害時,我們的心肝寶貝已經回到家了。
強硬的烏芮卡,對於當年沒有為15歲的女兒伸張正義,不說內疚,不說懊悔,不說自己判斷錯誤,但她要以行動彌補所有過錯。
回到第一集的序場,當小史黛菈身心重創瑟縮在床上時,烏芮卡冷靜理性地問女兒:你有說不要嗎?有。那你有要他停下來嗎?可能有。那你有打他踢他阻止他嗎?沒有。為什麼沒有?沒有的話,那你在法庭上就會被當作是合意,他就不會被定罪。
事實上,在開頭的前十分鐘看到這段時,儘管真實殘酷,我還是忍不住在心裡想,這,這是繼母吧!?
但不是,烏芮卡是史黛菈血濃於水的親生母親,她誓死一生都要保護好女兒。只是,深知法庭規則的她,認為不讓女兒性侵事件公諸於世才是最好的保護。到她發現自己做錯時,女兒也已犯下更大的錯誤。但不管,烏芮卡就是要硬著幹,她要毀證滅據,讓檢察官找不到定罪的理由。她無法肯定勝算,但她要梭哈,賭一把,為了女兒,也為了挽救家庭,這便是她的懺悔。
➤終結爭風吃醋爛哏,不再厭女
那麼,史黛菈真的殺掉了約會對象嗎?又是為什麼呢?史黛菈最後被判刑了嗎?前面已爆了太多雷,在此先不說結局。但在觀賞影集與閱讀小說過程中,我的確害怕出現史黛菈因不滿克里斯移情別戀因而痛下毒手的玫瑰瞳鈴眼情節。雖情殺合情合理、渣男被殺也是剛好而已,但若是如此,史黛菈便是為渣男爭風吃醋的狹隘女孩,而渣男也反成讓眾女人為之傾倒的情聖。
但還好不是。
史黛菈與優秀的閨蜜卡蜜拉之間並無競爭關係,而保有最純真的部分。小說對於兩人在少女時期做出的荒誕行徑有更多描述,或能增加角色的豐富與曖昧,但影集版則刪去,在選角上也較小說中的角色形象來得清新純樸,但也不是保守傳統的「乖乖女」形象。卡蜜拉可以是法律系高材生,也可以有一衣櫃性感洋裝,史黛菈可以打扮火辣流連夜店,但不代表她輕浮隨便。特別是史黛菈,當她穿上連帽外套和牛仔褲,騎著腳踏車時,真的讓人為她心疼、想保護她。影集裡的史黛菈不若小說裡那麼活潑外放、能言善道,面對警方或其他大人,她的無辜與清澈更透過眼神表現,許多該辯解或回話的時候,她只是輕輕地嗯一聲。我想,那是15歲為自己發聲卻被噤聲的女孩,後來唯一能發出的聲音。還好,這一次,他們全家都不要這樣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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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有劇透但不涉及結局,若擔心劇透,歡迎看完劇再回來閱讀(本文劇照取自:IMDb)
《一個近乎正常的家庭》是Me too議題片單上不應遺漏的影集,也是小說改編的成功案例。將瑞典暢銷小說改編成六集影集,第一集即展現了漂亮的起手式。長達13分鐘的序場,敘述了中產階級三口之家的15歲女兒遭手球隊教練羅賓性侵,而父母為了保護女兒最後決定不起訴,戛然而止,看似核爆般的事件在這個幸福之家劃下句點,成為一頭沈默的大象。進入片頭。
片頭畫面是極具嘲諷意味的人生勝利組全家福照片,正片開始,已來到四年後,女兒史黛菈的19歲生日。畫面出現小標「女兒」,女兒視角看到的是,父親牧師亞當與母親律師烏芮卡訂了家時髦餐廳為她慶祝,父親送她一台速可達摩托車,她此後不需再騎腳踏車打工。這時,幸福泡泡才被慢慢破滅,史黛菈並不領情,比起摩托車,她更想要一筆浪遊亞洲的旅費。19歲的女孩渴望刺激、嚮往未知的世界,正如15歲那年也是她主動親吻了教練,只是後來的事非她想像美好。19歲的史黛菈值得一段美好的愛情,生日當晚與帥氣多金的中年男子克里斯的奇緣巧遇,讓她想像中的粉紅泡泡一一成真。接著進入「父親」觀點,三個禮拜後的半夜,女兒倉皇返家,卸下一身沾染血污的運動服。第三段,是律師「母親」觀點,女兒因為涉嫌謀殺克里斯遭警方逮捕。這時,主案件開始,19歲女孩謀殺34歲的年輕企業家,到底真相為何?以及,就算真相大白,主角史黛菈會不會被定罪?
這條懸疑線帶著觀眾往下追擊,但接著的五集讓我們看到的,並不是檢警刑偵過程,而是這對父母的搶救女兒大作戰——他們很清楚,這一次,我們不要這樣算了。
➤為了救女兒,你能做到多少?
一翻開原著小說,便會發現,第一集高明的三段式敘事,其實來自整部小說的結構。近五百頁的小說分為三部,分別是父親、女兒、母親視角,改編影集保留了這個有趣的三重敘事觀點,但以小標明顯區隔劃分的,僅有第一集。第二集開始,各段情節主角有時是父親、有時是母親,有時又來到獄中的女兒,三個視角彈性、有機又綿密地織就出一個被命案粉碎的正常家庭。
原著作者馬提亞斯.艾德華森本身就是一個父親,有兩個分別六歲和三歲的女兒,也在高中任教,他在訪談中說到創作契機是,他想像十年後,若一覺起來,他的女兒遭指控謀殺一名男子而被警察帶走,他會怎麼辦?為了救女兒,他可以做到什麼程度?
故事中的父親亞當,顯然就是作者的投射,他刪除簡訊,謊稱女兒返家時間,甚至私下去接近死者的前女友,想製造出另外一個嫌疑犯。在小說中為救出女兒疲於奔命至崩潰時,亞當終於忍不住反省:「如果我們當時有把羅賓的行為通報給警察,日後的一切會不會有所不同?他性侵了史黛菈,我們卻放了他。那看在我們女兒眼裡意味著什麼?我們算是什麼樣的父母?」
影集版的亞當除了反省,更做出反擊。當他眼看一切證據都指向女兒,自己的努力將白費時,他先向妻子說出「在那次性侵事件後,我們的家就已經破碎了」,接著開車到當初性侵史黛菈的教練羅賓家外守候,堵到人就狠狠往死裡打。羅賓被打斷鼻樑,當然,亞當也進了警局。結局卻是,羅賓堅持聲稱是自己跌倒,檢方無法起訴亞當。強暴犯在四年後付出的代價是一隻鼻樑與那一點點良心。這並非遲來的私刑正義,這段情節真正的作用在下一場,亞當狼狽走出警局,原已決裂的妻子烏芮卡默默等候他,開車載他回家,兩人在車上牽起了手。已碎裂的三個碎片,至少有兩片重新黏合在一起了。
➤內疚與懊悔,以行動表現
那麼,深知司法體系的執業律師母親烏芮卡又做了什麼呢?比起衝動行事、就算被街坊與教友唾棄也不足惜的丈夫亞當,烏芮卡顯得沉著又大膽,甚至瘋狂。獲知女兒被捕,即快速將血衣打包塞進自己包包,就算被帶去警局訊問也聲色不動,天啊最直接的證據就在她緊壓的包包裡,接著還帶去自己父親的安養院,一邊跟失智老爸五四三,一邊把女兒的犯案證據偷藏在櫥櫃裡。她請自己的外遇對象、一個厲害的律師擔任女兒的辯護律師,為的是可以最快與警方資訊同步。我們看到這個一點都不討喜、比女兒優秀萬倍的高材生虎媽,把她一生的聰明睿智、果敢堅決都用在這一次,甚至對自己的丈夫,從頭到尾也是一樣的說法:什麼血衣?什麼手機?我們知道的只有女兒沒有殺人。那男的遇害時,我們的心肝寶貝已經回到家了。
強硬的烏芮卡,對於當年沒有為15歲的女兒伸張正義,不說內疚,不說懊悔,不說自己判斷錯誤,但她要以行動彌補所有過錯。
回到第一集的序場,當小史黛菈身心重創瑟縮在床上時,烏芮卡冷靜理性地問女兒:你有說不要嗎?有。那你有要他停下來嗎?可能有。那你有打他踢他阻止他嗎?沒有。為什麼沒有?沒有的話,那你在法庭上就會被當作是合意,他就不會被定罪。
事實上,在開頭的前十分鐘看到這段時,儘管真實殘酷,我還是忍不住在心裡想,這,這是繼母吧!?
但不是,烏芮卡是史黛菈血濃於水的親生母親,她誓死一生都要保護好女兒。只是,深知法庭規則的她,認為不讓女兒性侵事件公諸於世才是最好的保護。到她發現自己做錯時,女兒也已犯下更大的錯誤。但不管,烏芮卡就是要硬著幹,她要毀證滅據,讓檢察官找不到定罪的理由。她無法肯定勝算,但她要梭哈,賭一把,為了女兒,也為了挽救家庭,這便是她的懺悔。
➤終結爭風吃醋爛哏,不再厭女
那麼,史黛菈真的殺掉了約會對象嗎?又是為什麼呢?史黛菈最後被判刑了嗎?前面已爆了太多雷,在此先不說結局。但在觀賞影集與閱讀小說過程中,我的確害怕出現史黛菈因不滿克里斯移情別戀因而痛下毒手的玫瑰瞳鈴眼情節。雖情殺合情合理、渣男被殺也是剛好而已,但若是如此,史黛菈便是為渣男爭風吃醋的狹隘女孩,而渣男也反成讓眾女人為之傾倒的情聖。
但還好不是。
史黛菈與優秀的閨蜜卡蜜拉之間並無競爭關係,而保有最純真的部分。小說對於兩人在少女時期做出的荒誕行徑有更多描述,或能增加角色的豐富與曖昧,但影集版則刪去,在選角上也較小說中的角色形象來得清新純樸,但也不是保守傳統的「乖乖女」形象。卡蜜拉可以是法律系高材生,也可以有一衣櫃性感洋裝,史黛菈可以打扮火辣流連夜店,但不代表她輕浮隨便。特別是史黛菈,當她穿上連帽外套和牛仔褲,騎著腳踏車時,真的讓人為她心疼、想保護她。影集裡的史黛菈不若小說裡那麼活潑外放、能言善道,面對警方或其他大人,她的無辜與清澈更透過眼神表現,許多該辯解或回話的時候,她只是輕輕地嗯一聲。我想,那是15歲為自己發聲卻被噤聲的女孩,後來唯一能發出的聲音。還好,這一次,他們全家都不要這樣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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