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書短評》#112 陪孩子耐著性子,發掘平凡日常裡的知識小亮點
●威廉的星空
Hvad Himlen Kan Fortalle Os (Tales From The Sky)
文:葛茱德.基爾(Gertrude Kiel),圖:古默.拉斯姆森(Gunvor Rasmussen),阿夫譯,遠流出版,520元
推薦原因: 知
適讀年齡:國高中職(13-18歲)
威廉住進又老又舊的阿姨家,人生地不熟卻忍不住東摸西瞧。他偷偷把玩古董望遠鏡片時被逮個正著,意外打開阿姨深藏不露的話匣子,兩人你來我往,從自我、地球、宇宙一路尬聊到外太空,機鋒幽默的問答裡充滿懸疑、較勁與解謎,把所有重要天文發現與名家生平全都細數一遍。
這是一本輕鬆易讀的文學小說,也是一本絕佳的天文知識啟蒙書,作者行筆流暢有致,把深奧的理論融入故事中,用對話呈現知識,小讀者們可以順著篇章角色一起動腦筋、想答案,痛快飽覽所有溫故知新或日新月異的天文知識,跟書中的威廉一樣,在短短7天裡,不可思議的改變自己看世界的眼光。【內容簡介➤】
●小兔子的超能力
Je veux un super pouvoir !
文、圖:艾蜜莉.瓦茲(Émilie Vast),吳愉萱譯,親子天下,360元
推薦原因: 知 趣 圖 創
適讀年齡:學齡前、小學低、中年級(4-10歲)
無論是色彩、造型、版式、文字,這本書都讓人越看越喜歡,清淡圖像裡藏著靈活童趣,知識與故事巧妙平衡,值得細讀也耐看。貫穿全場的兩隻毛茸茸、軟綿綿小兔子就像孩子般輕鬆聊著天,除了討論各種動物的超能力外,也好奇著自己的特色與專長究竟是什麼,不斷的問不斷的想,最後一起找到心滿意足的答案。帶著孩子一起共讀如此愉悅的畫面與對話,想想人我異同、探索自我概念,過程絕對趣味無窮。【內容簡介➤】
●月經的故事・生命的起源
げっけいの はなし いのちの はなし
文:大石真那,圖:深井梓,米雅譯,維京國際出版,300元
推薦原因: 知
適讀年齡:小學低、中年級(7-10歲)
一本用溫柔語氣侃侃而談、用日常圖像細細勾勒的性教育繪本。書中的媽媽在共浴時把握機會跟孩子解釋月經是什麼,以及如何孕育小生命。親密自然的交談不僅化解了孩子的擔憂疑惑,也對身體構造改變、自己如何誕生有了更清楚的概念與感謝,最後更延伸到養育甘苦、生或不生的自由選擇、如何關心別人身體等議題,突破傳統知識格局,把生命眼光拉得更高更遠。看似小巧的篇幅,卻完整呈現了清晰的生理圖文知識以及莊重健康的生命態度,在充滿愛與共鳴的氣氛下共讀這本書,不只對孩子聊聊性,也交流更多對彼此的疼惜。【內容簡介➤】
●哐哐公寓
쿵쿵 아파트
文:田昇倍(전승배)),圖:姜仁淑(강인숙),賴毓棻譯,剛好出版,360元
推薦原因: 趣 文 圖
適讀年齡:學齡前、小學低、中年級(4-10歲)
吉他聲、電鑽聲、啼哭聲……小小公寓裡頭什麼樣的響聲都有,每家有各自的忙碌,每戶有不同的牢騷。當瘋狂流竄的噪音即將壓垮眾人情緒時,一條小小的電線倏地翻轉了樓上樓下的空間風景,也讓鮮少往來的住戶之間終於打了照面,一句問候化解冷漠,從此開門迎來的都是笑臉。
書中的每隻動物角色都是用羊毛氈編織而成的,討喜造型加上生動肢體,再搭配上講究細緻的道具布景,每幕定格都戲感十足。一頁頁逐漸累積的期待與驚訝,在公寓轟然倒下的那一瞬間完美引爆,視覺震撼與想像趣味爬升至頂點,絕對讓讀者大呼過癮。【內容簡介➤】
●中間人
The Middler
文、圖:柯斯蒂.阿普鮑姆(Kirsty Applebaum),林靜華譯,小魯文化,360元
推薦原因: 文
適讀年齡:小學高年級、國中(11-15歲)
封閉的小鎮上,出生順序決定了每個人的命運。每個家庭裡的長子備受尊崇,年滿14歲便前赴一場以榮譽為名的遠方戰爭;排行老二的瑪琪註定被冷落,家庭或戰場皆無她容身之處。然而,在一次與「流浪者」的偶遇交流後,看似維穩的傳統與規範開始傾塌,揭露真相與翻轉命運的時刻終於來臨……
無形的圍籬、神祕的禁忌、掙扎的宿命以及行動的勇氣,諸多戲劇元素層層鋪陳,再加上反烏托邦的政治隱喻,成就了這本懸疑緊湊、張力十足的小說。隨著主角的步履與心理轉折,一路從懷疑、迷失到最後覺醒,從故事看見人性,迎向一道道曲折的道德試煉與成長難題。【內容簡介➤】
●愛唱反調的小貓熊
I Would Rather Hug a Tiger
文:洛娜.斯科比(Lorna Scobie),圖:洛娜.斯科比(Lorna Scobie),李紫蓉譯,青林國際出版,320元
推薦原因: 文 圖
適讀年齡:學齡前、小學低年級(4-8歲)
不管媽媽說什麼問什麼,回答千篇一律是「不要不要」;愈被提醒禁止,就愈往莫名危險的地方跑,書中這隻小貓熊的所作所為完全貼近幼兒心理,想用小小的叛逆證明自己長大,但每當累了、怕了、代誌大條了,還是會縮回來窩在大人懷裡撒嬌。面對這段成長必經過程,且看貓熊媽媽如何見招拆招,懂得適當給予自由與陪伴,甚至在結局使出大絕招,表達即使是大人也有「不想聽話」的心情與權利。不論是大小讀者都能在這本幽默溫暖的故事裡看到自己,把親子依附關係拿捏得更輕鬆美滿。【內容簡介➤】
●隱藏的火花
A Kind of Spark
文、圖:艾勒.麥克尼科爾(Elle McNicoll),曾于珊譯,三民書局出版,300元
推薦原因: 文
適讀年齡:小學中、高年級(8-12歲)
小愛知道自己與眾不同,她可以看到很小的細節、感受很遠的聲響,色彩跟聲音總讓她的心像著了火一樣,這一切來自於自閉症,她一直努力與之共存。然而,校園裡、網路上總有惡意語言及眼光緊追著她,面對根源於無知的恐慌及誤解,她決定挺身而出,為過去歷史與自己討回應有的清白。
從故事一開頭的小愛自閉特質描寫,作者便已展現不落俗套的靈活文筆,後半段情節更巧妙連結至一樁400年前的小鎮獵巫事件,不懈挖掘歷史真相的過程中,人性的良善與愚昧隨之現形。戲劇性十足的情節裡暗藏許多令人深思的訊息,一頁隨著一頁,逐漸明朗清晰。【內容簡介➤】
●100個人類歷史上驚奇的一天
A Day in the Life of a Caveman, a Queen and Everything In Between
文、圖:麥可.巴菲爾德(Mike Barfield), 潔斯.布萊德利(Jess Bradley),呂弈欣譯,漫遊者文化,420元
推薦原因: 知 趣
適讀年齡:小學中、高年級(8-12歲)
洞穴原始人、冰河時期猛瑪象、古奧運選手、印度河裡的細菌、俄羅斯人的鬍子,甚至是被砍掉的頭、日本武士刀、智慧型手機……在這本書裡你可以用100種不同角色度過歷史上的一天,從各式各樣的人物、動物、物品視角,見識人類文明如何精彩演進,發掘那些埋在平凡日常裡的知識小亮點。幽默逗趣的漫畫版面以及輕薄短小的主題呈現,讓讀者彷彿搭著時光機四處串門子,隨意降落任何一頁都能得到滿滿的知識與笑料。【內容簡介➤】
●我會練習耐心等
Practicing Patience
文:珍妮佛.勞瑞(Jennifer Law),圖:布萊恩.馬丁(Brian Martin),張家葳譯,大穎文化,320元
推薦原因: 知
適讀年齡:小學低、中年級(7-10歲)
「等待」對孩子來說是個大考驗,那股力不從心的感覺難以描述,明明腦袋瓜知道要冷靜,身體卻偏偏靜不下來,成了大人眼中的不耐煩、不合群、愛搗蛋。故事裡的男孩因為一雙神奇球鞋開始有了轉變,它們一左一右安撫躁動的雙腳,一言一語給予實用的建議,微妙化解了衝突暴走,幫助男孩順利融入團體生活。真實靈活的角色設計以及融合教案的故事情節,讓孩子一讀就覺得被理解,原來「等待」也不一定是苦差事,應對步驟與克服技巧在書裡全都找得到也行得通,讀完猶如上了一堂充實的心理課。【內容簡介➤】
●從前有一棵小樹
little tree
文、圖:羅倫.隆(Loren Long),海狗房東譯,布克文化,320元
推薦原因: 文 圖
適讀年齡:小學低、中年級(7-10歲)
當整座林子準備挺向下一輪新綠時,唯獨一顆小樹不肯鬆手,仍緊緊把落葉繫在身邊。冬去春又來,當所有樹木都已伸長身子高聳入天,仰著頭的小樹這才明白,唯有擁抱改變,才能迎來成長的喜悅。這是一則有著輕柔文字與精美插畫的深刻寓言,擬人化的小樹矗立在乾淨純白的舞台中央,與天地、動物、自我展開對話,慢慢表現出姿態與心境的微妙轉變。學會放手才能擁抱更多,故事如此,人生亦然。【內容簡介➤】
知識性.趣味性.文學性.圖像表現.創意
現場》當「圖書折扣秩序制」遇上《公平交易法》:法律白話文運動徐書磊講座側記
➤關於「圖書折扣秩序制」,我們在討論什麼?
在進入「圖書折扣秩序制」的討論前,徐書磊首先對圖書市場雪崩式下滑的現象,提出三種面向的思考角度——法律問題、經濟問題與社會問題。針對此現象,是否有相對應的法條及政策,或是走向修法、立法?這是法律上的問題。消費者購買習慣轉移,進而導致經濟市場的自然流動,這是經濟上的問題。若長年下來閱讀風氣持續低落、圖書消費總額持續下滑,進而導致出版產業消失,則可能是社會問題。
圖書定價制在一些國家已施行超過50年,在台灣也已有15年以上的討論,若是立法,是否能夠解決前述提及的法律問題、經濟問題、社會問題?立法也需要明確提出立法目的,比如是保障消費者還是業者?前者是要保障消費者不受價格限制、享有折扣等;後者則是要保障出版社及作家的勞動權益等。這些問題或許沒有唯一解,現階段仍需要舉辦更多公聽會、收集更多意見。
圖書的特殊性也是思考重點。在4月11日「市場通路惡性競爭,文化產業的未來在哪裡?」公聽會中,出版界提出「圖書是一種文化財」的論述,認為書籍需要特別保護。而徐書磊提醒,由政府介入立法,不一定只有保護效果,也可能會有處罰機制。若是如此,這是否與民主國家裡重視的財產自由、市場自由相抵觸?若是把書籍放在「文化例外」,意即出版市場將與其他自由市場的產品不同,它將會面臨怎樣的挑戰與困境?
接下來徐書磊以韓、日、德這三個已推行圖書定價相關制度的國家為例,作為參照。
➤韓國、日本、德國的圖書定價
韓國圖書出版因長期遭遇惡性折扣,促使《出版文化產業振興法》的出現。相較於台灣高達九成企業都是中小企業,韓國是個大集團及財閥把持的國家,兩者的產業結構差異巨大。出版市場亦然,因此下殺折扣非常嚴重。惡性折扣限縮了韓國出版市場的多元性,獨立出版、獨立通路在財閥的夾殺之下面臨消失的危機。
韓國在2002年推行《出版文化產業振興法》,第22條明定「出版品要定價銷售」,保護期間為一年,一年後即可變更定價。由於韓國的立法目的是為了振興閱讀,同時又要兼顧保障消費者權益,因此價格並不是固定的,而是保有折扣上限——定價的10%。針對銷售給社福機構、非政府組織,或是作者本人購書,外銷到海外及二手出版品則不在限制內。主管機關韓國體育觀光部每三年會定期審查一次圖書定價制的正當性,並提出相對應的制度。值得一提的是,此法有納入電子書。
日本的狀況與韓國類似,日本稱為《獨佔禁止法》(1947年制定),此法等同於台灣的《公平交易法》,但日本的《獨佔禁止法》與出版密切相關。日本政府的作法並不是直接修正某個法規,而是在法規裡放入「但書」,比如圖書可不受《公平交易法》的拘束進行聯合定價。幾家上游的大型出版社與中盤商、通路或下游的書店、零售商協議,用「契約」的方式來約定圖書統一定價。下游會以出版商訂定的定價販售,因此是一項「協議」,並不是法規。
相較於韓國仍限縮在圖書出版品及電子書,日本規範的產品包含更廣義的文化產品,除了圖書,也涵蓋報紙、期刊、黑膠、蟲膠。反而CD、DVD、電子書、二手書、外語書不適用統一定價制的範疇。
德國則是直接立了一個《書籍價格拘束法》,相較於日、韓是由業者本身去推動立法,德國則是由出版商、書商公會推動的。此法的立法目的在保障圖書作為文化財的價值與地位,他們認為圖書應要保有一定的利潤與成本結構,才能保障這個產品在市場上的永續。
保護範圍非常廣,包含所有的印刷品,如圖書、樂譜、地圖、圖集、攝影、畫冊、圖書的重製物或替代品(即電子書)等,甚至地球儀也都被認定在文化財的保護規範。不適用此法的範圍則是二手書,以及主要在境外販售的外語書。然而《書籍價格拘束法》裡的定價規定並不是不可撼動的,出版商與零售商可自行決定特定的優惠價格。
➤從台灣《公平交易法》看圖書折扣戰
回到台灣的《公平交易法》,徐書磊首先提醒此法的立法目的——建立企業自由競爭之環境,並訂定一套公平合理競爭規則,以維護交易秩序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因此《公平交易法》要保障的不是競爭者、也不是要保障弱勢產業,它是要保障「公平競爭」這件事。這是一部非常注重經濟利益的法規,然而「公平競爭」的意思是指:競爭者可以自由廝殺,但不能有人拿槍、有人拿牙籤對決。
《公平交易法》第19條的「限制競爭」跟此次圖書折扣戰較為相關,此條指出:「事業不得限制其交易相對人,就供給之商品轉售與第三人或第三人再轉售時之價格。但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意即出版社不能限制通路要賣給消費者、書店下游廠商的價格 ,除非它有「正當理由」。
或許有出版社會問:是否可以提出「文化例外」,或跟德國一樣提出「圖書是文化財」作為「正當理由」,進而限制通路轉售價格的可能?徐書磊解釋,在《公交法施行細則》第25條有列出「正當理由」。
但徐書磊提醒,第5款是概括條款,即每一案的申訴都可當成是「個案」認定。
那麼,近期電商平台以3元售書或長時低折扣賣書時,是否也形成阻礙其他通路競爭的事實?是否違反了《公平交易法》?徐書磊解釋,在《公平交易法》第20條第3款提出:「以低價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阻礙競爭者參與或從事競爭之行為。」而在《公交法施行細則》第27條有解釋上述第3款「低價利誘」的意思:「指事業以低於成本或顯不相當之價格,阻礙競爭者參與或從事競爭。」以及「低價利誘是否有限制競爭之虞,應綜合當事人之意圖、目的、市場地位、所屬市場結構、商品或服務特性及實施情況對市場競爭之影響等加以判斷。」
簡單來說,電商平台確實以低於成本或明顯不相當的價格來販售,但要構成違法的要素在於,下殺販售的意圖與目的是什麼?是為了阻礙競爭者、為了限制競爭者加入市場?還是只是清庫存?就算對方真的是為了阻礙競爭者,但法規設下的構成要素眾多,如前述所提的意圖、市場地位、市場結構、對市場競爭的影響等等,實務操作起來相當困難,也難以判定是否違法。
➤《公平交易法》的「聯合行為」
出版界提出「圖書折扣秩序制」後,有人質疑為何不能由幾家出版社去跟通路協商談判,無需修法或立法。由於《公平交易法》第15條明確指出「事業不得為聯合行為。」聯合與通路談判實屬違法,因此出版社無法集體串連與通路談折扣限制。不過該條文又指出「有益於整體經濟與公共利益,經申請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以圖書市場近期通路折扣戰的情境,是否有申請許可的可能?
徐書磊解釋「不在此限」的8款情形:
而最常被批評的是第7項:「為了增進中小企業的經營效率,或加強其競爭能力所為之共同行為。」原因是中小企業的規模難以認定,譬如大集團旗下的小型出版社,該被認定為集團企業,或是中小企業?
而更為難的是《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第14條明定「聯合行為」需提出評估報告書,報告書並應載明下列事項:
徐書磊認為實務操作上是困難的,譬如要如何證明出版社加入聯合行為後,成本結構確實有變動,又要如何證明其他沒參與的出版社是否有受到影響,以及對整個出版產業市場(包含上下游)的結構是否有受到影響。以上皆是從自由市場的考量下所訂定的法規。
若將「文化例外」納入考量,像德國一樣將圖書認定為文化財,進行文資保存,一樣會面臨前述第五款的實務困難,比如要如何證明價格被保護後,對公共利益有具體影響?因為首先,一些在意折扣的消費者會認為自己的利益被限制了。
總的來說,若要推行《圖書折扣秩序制》,徐書磊認為應回頭重新思考開場時的提問:圖書市場雪崩式下滑的現象,究竟是法律問題、經濟問題,還是社會問題?這得需要更多更細緻的討論及思考。●
一處屬於台灣文化的計畫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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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捕捉本土文化「現流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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