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人生.廖玉蕙》從於梨華到鍾芭.拉希莉

從很小的時候,我就常幫母親到小鎮租書店租借言情小說,並跟著看,因之培養出閱讀愛情與婚姻故事的興味,至今仍對摹寫婚姻的故事特別鍾情。那時,正當瓊瑤小說聲勢如日中天,閱讀瓊瑤編織的風花雪月是母親忙碌生活中的最佳消遣。瓊瑤的每一本小說,母親都買、都典藏;我因此偷偷跟著追趕進度。但同個時段,於梨華也開始以《夢回青河》、《又見棕櫚又見棕櫚》、《燄》、《變》、《考驗》風靡一時,她的作品漸進式地從愛情直搗婚姻,也是母親的最愛。

浪漫的愛情固然引人嚮往,但務實的家庭關係探討,在我早熟的青春期裡似乎更具吸引力。當時年紀輕,看了瓊瑤小說,再反觀現實中父母粗礫的互動模式,總覺得瓊瑤小說猶如天方夜譚,那般熾熱的、永恆的愛著實相當可疑;於梨華的作品相形之下,是較具說服力的。所以,稍大些,我就不再看瓊瑤小說,而於梨華的作品也躍升為我大學時期的枕邊書。這也許可以解釋為何我一開始寫作就直探家庭、親情問題,而多年來不曾在浪漫愛情上多所著墨的原因。

近日,重閱印度作家鍾芭.拉希莉的作品《低地風信子》和《同名之人》,不由得又聯想起年輕時候閱讀的於梨華小說《變》和《考驗》。之所以將兩者聯想在一起,其來有自。

首先,兩位作者都是女作家,而且同樣是離鄉背井到異國,拉希莉兩歲時隨父母移居美國,於梨華大學畢業後留學美國並留在當地結婚生子,這幾本書寫的就是所謂的「漂流文學」。更重要的是,他們都不約而同探討家庭生活、婚姻關係。異鄉人的辭根生活,外有語言文化的適應憂慮,內有夫妻磨合、子女教養的問題,都是她們筆下的重點所在。有意思的是,她們撰寫的小說裡,男女主角的處境和個性居然十分相似。

兩位作家所刻畫的男主角大多沈默寡言、有教養、務實、富責任感;看起來情感上較穩定,缺乏浪漫的玄想,同時在事業上也缺少企圖心。不管基於甚麼樣的原因,當妻子背叛或逃離婚姻時,對婚姻死忠的男人總對妻子的背叛,百般隱忍,無怨無尤。

但如此難以取悅太太的好男人,卻出奇地得到讀者最大的同情。這樣的男人出現在於梨華的《變》、《考驗》裡;也同時出現在鍾芭‧拉希莉的小說中,不管是2003年寫的《同名之人》或2013年的《低地風信子》,男主角性格上的同質性都很高。他們為家庭煞費苦心、無怨無尤的付出,卻不約而同面對無法掙脫的困境。《變》和《考驗》描繪寂寞的妻子在婚姻中的不快樂,也呈現男性留學生對婚變的束手無策。《同名之人》裡的男人對抗的是兒女鄙棄母國傳統、悅納異國文化的認同焦慮,《低地風信子》裡的男子則是對抗妻子跨越生死、不因形體消失而淡忘的舊愛。

這些男性擅長讀書,卻不擅長人際應對,努力賺錢養家,卻得不到妻子的心。閱讀時,我老同情著小說中這些個男人的委屈,也信賴這種男人的可靠度。所以,冥冥之中,我也在現實生活裡揀選了跟書裡同樣忠厚、可靠卻在事業上講求穩妥、企圖心不強的丈夫。不知這算不算是閱讀的深刻影響?

於梨華的小說裡的女性常充滿抉擇的掙扎,表面清冷、內在熾烈。如《變》裡依違在丈夫和情人之間的出軌女性,徬徨自責的心境,讓讀者不忍卒睹,跟著傷心。但女主角在情慾與義理間幾番掙扎過後,還是選擇回歸婚姻;相形之下,《低地風信子》裡的女性意識就強烈得多。女主角歌麗繫念一生的烏達恩因為圖謀革命,在低地被槍決,留下聰慧的妻子歌麗與一名遺腹女;烏恩達的哥哥蘇布哈什為憐惜弟媳歌麗,為解開她在傳統家庭桎梏下的困境,娶了歌麗,並帶著她們母女遠走美國。

蘇布哈什原以為終能以時間和體貼換得一個完整的家。但歌麗不改其志,對烏達恩的愛不曾消逝。她在異國默默力爭上游後,終究選擇離開婚姻,狠心遠走高飛,留下女兒給蘇布哈什,做為情感的報答,且從此不再相聞問。拉希莉在《低地風信子》中所刻畫的女性已徹底擺脫傳統的束縛,較諸她十年前所創作的《同名之人》中的傳統妻子已脫胎換骨,格局大不相同。

拉希莉與於梨華的寫作年代相差約莫40年。時代已然產生鉅變,女性自主意識抬頭,已不再依附男人而生,而女人一旦決絕起來,對男人情感的傷害力道不減反增。看這樣的小說,總是格外讓人失神感傷。

我年輕時閱讀纏綿的於梨華,經歷40年後邂逅冷靜的拉希莉,我視之為神奇的閱讀經歷。隨著時代思潮的演變,政治環境的更迭,性別、移民問題,身份認同、文化差異議題都越發得到關注。寫作年代較早的於梨華,只處理身處異鄉的寂寞外遇並撻伐她熟悉的學界重重黑幕,或著墨在華人社會的相互競爭的醜陋。但時至今日,拉希莉關注的議題更廣更深,非但囊括了上述新興思潮,如國族認同和文化差異,甚至擴大至企圖改變國家的革命實踐,把個人恩怨情仇拉高到國家的命運與歷史的更迭層次,企圖心的強大不言可喻。

她們兩人的共同特點是擅長說故事,但於梨華的小說裡的故事,時間總壓縮在短短的幾年內,強烈的「變」,使得小說情節爆發力十足;拉希莉敘寫的故事,卻是將時間拉到長長的一生,甚至橫跨世代。故事的「變」是緩進的,層層堆疊,婉轉蜿蜒,說服力更強。她的文字密度高,如詩般的抒情風格,相當引人入勝,讓人閱之愛不釋手。


廖玉蕙
東吳大學中國文學博士,台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學系退休教授,目前專事寫作、演講。曾獲吳三連散文獎、台中文學貢獻獎、中山文藝獎、吳魯芹散文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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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閱讀韓國,想想台灣:《少數意見》作者孫亞瀾、資深出版人陳雨航對談

2018年Openbook好書獎已在去年12月落幕,歷經評審一整年認真的評議後獲選的書籍固然是好書,但在名單之外,仍有不少遺珠難掩光芒。其中,韓國小說家孫亞瀾的《少數意見》即令文學類決選評審陳雨航大為讚賞。2019台北國際書展期間,孫亞瀾來台訪問,Openbook特別邀請兩人晤面對談,聊聊閱讀與寫作,也從中折射出韓國與台灣兩地許多相似的經驗與為難。

▇讓我們為海明威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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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當天,孫亞瀾頂著一頭捲髮,露出爽朗而不顯緊張的微笑;陳雨航則主動伸出手,用像是初次參與新書座談會的愉悅口吻說:「終於看到本人了。」

會面前,陳雨航對孫亞瀾的認識僅限於《少數意見》封面摺口的作者簡介,「我找了好久,關於你的資料在台灣還是欠缺的。」陳雨航說。還好多數文學創作者也都是文學閱讀者,陳雨航從閱讀經驗上開啟話題,兩人很快就建立起連結。

孫亞瀾提到,韓國的中學經驗和台灣一樣,在升學主義的領導下,要求學生閱讀文學經典、撰寫心得,以此作為考上好大學的門檻。雖然帶點強迫的性質,所幸孫亞瀾還是讀出了一點趣味,其中海明威的小說對他日後的寫作提供了豐厚的養分。他說:「跟大多數韓國文學,特別是那些偏古典的作品不同,海明威的文字既直率又坦誠。我讀了以後才知道,原來寫作可以不需要畫這麼多的界線,被許多格式限制。那是一種文學上的衝擊,讓我不斷思考韓國為什麼寫不出像海明威的文字。」

「讓我們為海明威握手!」陳雨航聽了相當興奮,他說自己也在十幾歲讀海明威。與結構緊緻、情節經過精巧設計、結局務求出乎意料的歐.亨利(O. Henry)式小說不同,海明威的小說常在平凡的敘述中寫下結局,表面看似平淡,但文字內裡卻蘊積著洶湧的波瀾,這或許就是吸引孫亞瀾的文字質感。

兩人對於海明威的喜好,反映出台韓兩地共享的歷史背景。二戰過後,太平洋西岸仍不斷發生國際戰爭,美軍駐外部隊的根據地就包含台灣及南韓,因此美國電影、美式文學的輸入,成為兩地文化品味與記憶的共同語言。

不同的是,陳雨航年輕時台灣正值戒嚴,「在那個時代,外來事物對我們來說都太過遙遠、到不了,所以每一本書都是我們跟遠方的連結。」而今孫亞瀾的文學《少數意見》不僅透過翻譯來到台灣,自由的跨國移動也讓遠方的聲音成為臨場體驗,這場對談不僅聊文學,也希望透過閱讀韓國,看見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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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路上的無奈轉身

閱讀《少數意見》,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大量細膩且深入的法庭攻防。陳雨航說:「台灣少有以法庭作為場景的小說,即使處理到也大多只簡單帶過。我比較好奇,你是怎麼將法庭現場描寫得如此到位?為何如此嫻熟法律知識,是否有法學相關的學經歷背景,讓你得以寫出這樣的作品?」

孫亞瀾坦言,這種寫法在韓國也不常見,且技藝的煉成也純屬意外。事實上,孫亞瀾會成為作家,要「歸功」於一場漫長的訴訟。

孫亞瀾畢業於首爾大學美學系,課程著重概念性較強的美學理論。然而他的興趣並不在此,「比起理論來講,我更關注社會上實際發生的事情。」所以就讀大學期間,孫亞瀾就擔任過自由記者,為報社提供政治、社會議題的時事評論。那時他未曾想像自己將成為小說家,甚至也不曾提筆創作。

「本來,我想做的是音樂。」孫亞瀾笑著給了一個超展開的答案。

sun_ya_lan_s.jpg大學畢業後,他與朋友組成樂團,並與唱片公司簽約──是的,小說家孫亞瀾本來會是以音樂人的身分為人所知。沒想到,專輯錄製完成後,唱片公司卻並未履行合約推動發行,於是孫亞瀾只能無奈興訟,但委託律師需要支付約1000萬韓元(約新台幣27萬)的費用,因負擔不起這樣的金額,孫亞瀾只能親歷繁複的法律程序,4年內出入民事法庭80幾次,身心為之耗竭。

他無奈感嘆:「法律本應保護人民權利,卻設了一個這麼高的門檻。」但也因為親身經歷的緣故,他不僅能歷數公開的法律條文,更因參與公開的法庭審判程序,法官與律師之間溝通的眉角,也盡入孫亞瀾眼裡。

「我們無從知道,在法庭休庭的那15分鐘裡,法官跟律師在關上門的那段時間裡有什麼互動跟交流。」孫亞瀾說。

法庭經驗成為孫亞瀾寫作小說的無形資產,在小說虛構的故事裡奠立了堅實的現實基礎,因此才有了《少數意見》中精采到位的法庭攻防。

「我們大概要吃點官司才有辦法寫這種小說吧!」陳雨航玩笑說。

「朋友們也對我說,或許這一切就是要讓你成為小說家。」孫亞瀾也笑著回應。

美國前聯邦大法官小奧立弗.溫德爾.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Jr.)說過:「『依法』不過是法院針對事件的宣告,沒有其他意義。」就像孫亞瀾當年雖然最後勝訴,原因卻令他無法接受:「法官聽了我的音樂覺得很好聽,所以才讓我勝訴——那如果我的音樂不好聽是不是就會敗訴?每一個判決都是當事人的人生大事,一般人認為法官判決是以法律為基礎,等到上了法院才知道,有時判決只是由法官的片面之見決定。」

人民面對巨大法律機器的茫然與無助,以及法律與正義的錯位與其間產生的荒謬,只有親臨現場的當事人才能體會。孫亞瀾說,這就是《少數意見》所探討的問題:走進法律的世界,看法律運作機制中存在的問題。

把經歷轉化為小說,孫亞瀾慶幸「有這樣的一本書或許是更好的結果」。陳雨航則笑著指出另一個結論:「我們得到了一位很棒的小說家。」

▇被沉默的少數意見

chen_yu_hang_s.jpg《少數意見》的故事從都市更新中少數人權益被犧牲說起,透過法界、警界與政界的不當勾結,揭露國家機器的冷漠與暴力,從而引導讀者反思「少數意見」的意義,這些元素在在都與實際發生在南韓的龍山慘案相應。

陳雨航指出,原書出版於2010年,與事件發生的2009年相當接近,或許可視為孫亞瀾對於事件的一種回應。他好奇:「小說在開始前刻意強調了『並非根據事實改編』,是基於什麼考量呢?」

孫亞瀾說:「我之所以強調虛構,是因為《少數意見》出版當時事件尚未落幕,真相仍然眾說紛紜,我只是希望提供一種思考角度,不希望大眾把這本小說當作是紀錄,與真實事件直接連結。」從小說的命名來看,孫亞瀾希望提醒讀者,「少數意見」的存在必須被正視。

故事中,承辦的檢察官在得知警方違反程序,強迫撤離示威居民,並意外造成傷亡之後,便聯合警方、黑道組織及財團做偽證掩蓋真相,甚至威脅暴力討債集團推派人員頂替罪行。孫亞瀾的書寫策略,是透過巨大的國家機器,反襯出個人意志的無力。被告朴在浩在事件中失去兒子,但造成悲劇的警方卻推卸責任;《少數意見》的敘事者「我」即本案的辯護律師,連同其大學同窗的小律師事務所,力抗代表國家意志的檢察官,卻處處被「合法」阻撓,甚至攻擊。

托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在《巨靈》中說道:「法律是由權威,而不是由真理制定。」但大多數被法律保障的權利,都是人民透過抗爭而來的。在那之前,足以帶動時代更迭、帶來不同法律思維的「少數意見」,時常被以國家之名施行的「主流意見」壓抑。

其實,就算是代表國家意志的檢察官,也受到國家意志的箝制,甚至將自我規訓為國家機器的蒼白零件。所以在故事最末,雖然檢察官坦承一切的法律操弄都出自他個人的決定,卻又歸諸於國家利益,甚至反問:「你想過嗎?你一點都不驚訝國家這個巨大的組織能夠維繫幾百年的原因嗎?這是因為有人犧牲,有人努力的關係。」

在國家至上的意識形態面前,幾乎沒有人獲利。

孫亞瀾提到,在韓國,正面去承認國家錯誤這件事是相當困難的,國民會認為這是在損害國家形象。中文版書封上標註了這段文案:「本書改編的同名電影於2013年6月拍攝完成,但因題材敏感而受到外來壓力,經歷數次延檔改期,最終在兩年後於2015年6月在韓國上映,獲得廣大迴響。」

事實是,贊助電影拍攝的廠商,為了避嫌,也要求自己的logo不要出現在片尾名單上。

▇少數,但無畏的聲音

身為作家,寫作時除了和文字抗戰、和讀者對話,出版過程中更需要反覆與編輯討論、磨合。

「我自己身為編輯,從事出版幾十年了,很好奇在韓國,作家跟編輯之間是什麼關係呢?」陳雨航問。

「其實我跟編輯的互動較少。」孫亞瀾說:「在韓國,一般寫作者想要正式在文壇出道的話,多數是透過出版社對外公開的徵稿。一本書出版與否,會由『編輯委員會』來決定,而其中成員大多是在大學教書的人,年輕作家能不能踏入文壇,關鍵在於是否遵循這樣的規範。透過這樣的管道成為作家,最少需要5年的時間。」

孫亞瀾說,這樣的汰選機制在韓國已實行了三、四十年之久,「有點像是成為作家的證照。」

然而跟其他韓國作家不一樣,孫亞瀾出版《少數意見》不單是獨特的,更是被體制拒絕的。

也許出自某種「顧大局」的力量,《少數意見》一書的出版過程備受阻攔,除了通路商拒絕上架,最初寄給出版社的書稿也被告知檔案毀損,孫亞瀾於書中〈後話〉寫道:「不論我擁有多具創意的想像力,總是跟不上現實的可怕。相當遺憾的是,小說被退稿的那天,原稿檔案也因為莫名的理由損壞,完全無法復原,我只好放棄。」

幸好,在他人的協助下,運用逆向工程還原了書稿,《少數意見》才得以面市,將一個國家不希望人民聽見的故事說完。

電影《少數意見》預告片

▇接近日常的人生是文學迷人之處

孫亞瀾寫的南韓社會,對台灣而言其實一點都不陌生。我們都曾在產業轉型的年代,因為政府的計畫經濟一同躋身亞洲四小龍行列。南韓在朴正熙執政期間創造了「漢江奇蹟」;台灣的蔣經國時代則有「台灣奇蹟」。南韓扶植財團帶動國家產業轉型,卻造成社會貧富不均,財團的力量與國政難捨難分,民眾抱持著「財團破產,國家就會垮台」的信念,處處與財團妥協,放任政府與財團左右國家命運;而政商勾結的事件在台灣也時有耳聞。

所以《少數意見》不僅反映南韓社會的情況,對台灣而言也不只是來自遠方的聲音,更是重新帶我們臨近生活現場的提醒。

不過,《少數意見》寫的不只是社會現實,也是人性。在故事支線「趙九煥案」中,敘事者「我」為了謀求生計而替教唆殺人的黑道大哥辯護,利用法律規範的漏洞,唆使趙九煥在法庭上謊報犯案時間,造成超過法律追溯期的假象而獲得無罪宣判。

孫亞瀾將這條支線故事巧妙地穿插在故事開頭敘事者「我」接下辯護律師一職之前,以及在審判準備日中受到檢調方不斷打擊而放棄辯護律師身分這兩個地方。彷彿在說,替「少數意見」代言的「正義」,也有軟弱的一面。孫亞瀾這一筆除了勾勒出法律的荒謬以外,也讓人性顯露無遺。

陳雨航指出:「《少數意見》裡有很多灰色的公權力、法律的攻防。在那麼嚴肅的事情裡,有私人的、晦澀不明的部分,這才是人生,是比較接近日常的,而日常是難得的。」

因此,《少數意見》寫的不只是法庭、社會,更是真實人生的面貌。即便跳脫偶然的歷史因素,人性的課題仍舊具有普世意義,這就是文學世界的共同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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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_feng__33.jpg 少數意見
소수의견
作者:孫亞瀾(손아람)
譯者:陳聖薇
出版:暖暖書屋
定價:400元
內容簡介

作者簡介:孫亞瀾
1980年生,首爾大學美學系畢業。
2010年出版《少數意見》,2014年出版《D-minus》。
喜歡撰寫構思各種描述人間的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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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2 15:09
法文有譯思》翻譯,都是「激情」惹的禍?

很多人懂了一點外語,就迫不及待投身翻譯。這應當是有人類以來的知識人必定會染上的病症,實在值得「知識社會學」專家們細心探究其動因。的確,投身翻譯本就是要扮演文化擺渡者,搭起溝通、傳遞知識及新知的角色。但這世間確實又有太多「誤解作者,誤告讀者」(commonly mistakes the one and misinforms the other)(錢鍾書,《管錐篇》第四冊)的譯本。是以,也從未有哪一位譯者膽敢奢言百分之百忠於原文。

那麼為何一直有那麼多的知識人前仆後繼投身翻譯?我們似乎可用「passion」一詞來剖析。這個詞源自「passiun」,指的是「基督的受難」。在佛家語裡,它也是指一種「煩惱」、「執著」。所以,本質上,翻譯是一種自討苦吃,自尋煩惱的差事。但是,它又確實很像緣自飛蛾撲火那種動物性的本能衝動。只是到了現代,人們才將它轉為通俗意義下的:「具有一定持久性及相當強烈的主導精神生活的傾向或情趣」。事實上,它已經離「狂熱」不遠了。

余光中先生之前接受香港《明報》採訪,與金聖華對談(2015.04),說到他是如何「鍾情」於翻譯:

金聖華:下一部余先生想翻譯什麼呢?

余光中:我想翻譯的東西多着哩。翻譯一部好作品,你就有一段長時間,跟一顆美好的心靈在一起,作天才的代言人。翻譯一本心愛的書,書每天都在等着你,不愁無事可幹,又不像創作,要費心構思題材。

早在1923年,德國猶太裔文評家班雅明(W. Benjamin)出版了法國大詩人波德萊爾(C. Baudelaire)的譯本,在那篇著名的前言〈譯者的任務〉也提到:「原文呼喚著譯者」,即作品一旦夠水準,本身就具備了被翻譯的條件。原文就這樣會等著有緣人的出現。過去,許多譯林前輩都會跟我們分享,他(她)們之所以會翻譯某本作品,是因為某種「姻緣」牽線,才會找上他(她)們。這種神祕主義不禁讓人想起中國古老〈勸學篇〉裡的名言:「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彷彿翻譯的婆娑世界裡就住著一位絕世美人(或者大帥哥),翩翩譯者,君子好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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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評家班雅明(左)及詩人波德萊爾(皆取自wiki)

事實上,余光中先生早年(1969)曾為文討論〈翻譯與創作〉,分析翻譯的難度實不亞於創作:

作家在創作時,可以說是將自己的經驗「翻譯」成文字。不過這種「翻譯」,和譯者所做的翻譯,頗不相同。譯者在翻譯時,也要將一種經驗變成文字,但那種經驗已經有人轉化成文字,而文字化了的經驗已經具有清晰的面貌和確定的涵義,不容譯者擅加變更。譯者的創造性之所以有限,是因為一方面他要將那種精確的經驗「傳真」過來,另一方面,在可能的範圍內,還要保留那種經驗賴以表現的原文。這種心智活動,似乎比創作更繁複些。

事隔四十多年,余先生還是寧可退守到「翻譯」這個不可捉摸的世界,寧可跟著天才的創作走,不想跟它較勁抗衡。

是以,一旦你提筆翻譯,選擇了你的「翻譯立場」,不論你是力求忠於原文,還是企圖與原作者較勁,或認同及學習原作者,或救國救民,或好東西要與好朋友分享,或單方面認定我們的社會需要這種新觀點,或為了養家糊口賺稿費,甚至只是刷存在感搏搏版面,或排遣試筆兼臨摩(法國大文豪普魯斯特就曾公開承認,養病期間為打發時間,母親才建議他一起翻譯了英國文評家羅斯金(John Ruskin)的作品,從而讓他掌握了創作的竅門)等等動機。你譯出的每個字,應該都是一種「誓言」!

法國學者貝爾曼(A. Berman)說得清楚(1995):

  • 任何一個譯者都為某種翻譯衝動所驅使,才從事翻譯活動的,不同的譯者以不同的方式受制於這種衝動;
  • 任何翻譯都是為了完成一定的任務,達到一定的目的;
  • 一定的翻譯環境(周遭對翻譯的認識與看法)也以不同的方式作用於譯者,譯者必將之內化,只是內化的程度不同——這就是他所建構的「翻譯立場」。〔…〕一旦確立,譯者就在該立場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從而使他譯出的每一個字都成了一種誓言。

這幾點不正是我們下筆翻譯前都會浮現的掠影。正如班雅明(Walter Benjamin)所言,譯者的條件在於:認識生存,掌握語言,擁有才情。換言之,單單通曉外語,僅僅占了三分之一的條件。另外,根據畢生從事翻譯,卓然有成的名家傅雷的心得,他在1963年一篇名為〈論文學翻譯書〉裡提到:

總之譯事難近舌人,要以藝術修養為根本;無敏感之心靈,無熱烈之同情,無適當之鑑賞能力,無相當之社會經驗,無充份之常識(即所謂雜學),勢難徹底理解原作,即或理解,亦未能深切領悟。

質言之,通曉外語僅僅可視為入門的基本功,若沒能具備上述條件恐不宜奢言「翻譯家」,甚至「搞翻譯的」!

即便,翻譯的付出與報酬一向不成比例,中外皆然。也不見存有任何改善之趨向及可能。可是依然源源不絕吸引有志者樂於投入。難不成,每位醉心譯林的知識人都得了一種自虐症?坦言之,這正是上天巧妙的安排,非如此,人類文明便不得不斷往前邁進!一則幽默段子適足以表達一二:

有一次,英國安妮女王(Queen Anne)參觀著名的格林威治天文台,當她知道天文台台長、天文學家布拉德萊(James Bradley, 1693-1762)的薪金級別很低以後,表示要提高他的薪金。可是,布拉德萊懇求女王千萬別這樣做。他說:「如果這個職位一旦可以帶來大量收入,那麼,以後到這個職位上來的將不是天文學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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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1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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