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最貼近在地生活的歷史敘事:地方學
人類學家克利福德.格爾茨(Clifford Geertz)曾說,相對於太陽系,地球是地方;倘若相對於銀河系,太陽系則又變成地方。「地方」本來就是相對的概念。
台灣「地方學」的成立,可以上溯不同的源頭,譬如明清以來書寫方志的傳統,以及戰後台灣各地推動的方志修撰。又或者1970年代學術界所重視的區域研究,但最直接的關聯,還是解嚴之後,1990年代起本土意識的抬頭,台灣的主體性確立,各縣、市、區的獨特性也跟著被重視。
認識雙腳所踏的土地
官方的助益,提供了地方學發展的外部條件,由中央主管機關文建會(文化部前身)所主導的社區總體營造運動,以及各地地方政府推動的縣市史書寫,使得以各縣、市、區為單位的研究和書寫,蔚為熱潮。
1992年宜蘭縣史館所發展的「宜蘭學」,公認是地方學的開端,開拓出以縣史為起點的書寫,各地也出現了相似的模式,發展出各自的樣貌和特色。又如長期耕耘「屏東學」的國立屏東大學,已於2017年宣布,將此列為該校人文社會學院新生的必修學分。

台灣史學者許雪姬曾提到,地方學「是台灣史的重要支柱,亦可說是台灣史的主要構成細胞。」經由這些「在地」的研究,將台灣這塊土地上各式各樣特殊的因子,一一給予深入的探析、描述,向上賦予了台灣史整體敘述穩固的基石,向下則成為凝聚地方共識的根柢。
人和過去之間的羈絆,本來就是由周邊的事物開始。
打破標案發包的態度
長期觀察台灣地方學的學者王御風指出,目前地方政府、大學、社區大學、民間團體已經共同參與,分頭並進,但如何打破不同領域的藩籬,有效整合現有資源,培育專業人才,破除仰賴政府標案的「發包」態度,是下一階段的挑戰。
王御風認為,地方學的推動應以大學為主力,和地方文史工作者合作,去除學術系統無謂的上下隔閡,讓「整體論述」和「穩固基石」能更加貫通融合。
另一方面,如何面向大眾,則是地方學的另一項挑戰。近年來台灣歷史學界重新重視「大眾」,庶民既可以是研究對象,更是對話對象,讓學術論述走入一般民眾的閱讀視野。大眾讀者的重要性,刺激了另一種出版風貌的出現。
以生活為底本的台中學
由台中政府文化局出版,作家路寒袖策畫的「台中學叢書」,或許是這波面向大眾的地方學中,深具代表性的例子。這套叢書目前共有兩輯,一輯5冊,分別於2016、2017年出版。第一輯收錄了林良哲的《日月湖心:台中公園的今昔》、楊宏祥的《圳水漫漫:葫蘆墩圳探源》、吳長錕及賴萱珮合著的《海線散步:清水人文地誌學》、廖振富的《追尋時代:領航者林獻堂》,以及陳貴凰團隊的《團圓食光:世界珍奶與台中茶飲》。其中廖振富為國立台灣文學館館長,陳貴鳳團隊在學界任教,其他作者則為地方文史工作者。
第二輯主要採取學院和當地文史工作者合作的模式,包括:由台中在地的中興大學歷史系教授宋德熹與長期經營台中中區書寫的朱書漢合著《驛動軌迹:台中火車站的古往今來》,中興大學歷史系助理教授游博清的《市街之味:台中第二市場的百年風味》,中興大學教授林景淵和林之助弟子曾得標合著《踢躂膠彩:台灣膠彩畫之父林之助》、作家方秋停的《書店滄桑:中央書局的興衰與風華》,以及由中正大學歷史學博士蘇全正、大屯文化工作室負責人郭双富撰寫的《劇場演義:演藝娛樂現代化的天外天劇場》。
綜觀這10本書,可以發現幾個特色。首先是以生活為底本的取材。各書的主題多是人們當下生活中所接觸到景物,甚至連珍珠奶茶、小吃都可以成為觀察對象,道出日常事物背後的變遷經過,拉出歷史的縱深,並和庶民生活緊密相繫,讓地方學的「在地」優勢,充分發揮。
其次是,這套書挖掘出許多被人們淡忘的地方古蹟和耆老。前者如天外天劇場、中央書局,後者則有林獻堂、林之助。撫去掩蓋其上的歲月塵埃,喚起人們的注意,讓他們重新發光發熱,成為人們共同的記憶。

最後,這套書試圖在專業書寫和閱讀趣味中間取得平衡,叢書的寫作者集合了大學教授和地方文史工作者,體現對學術上下隔閡的破除。書寫的文字方面,除了字字有所徵引的專業考證外,也試圖儘量淺白,創造出某種讓讀者流連其中的故事空間。雖然深淺的掌握各冊表現不一,有些作者學院氣仍重,有些作者則走得較遠,反應出作者群不同的養成背景,但都能感受到落筆時嘗試貼近讀者的努力。
經由挖掘生活事物的歷史深度,喚起逝去的先賢和古蹟,吸引讀者的興趣,來自日常,走入大眾,讓地方學專業研究和凝聚認同的雙重使命,得到充分實踐,成為新世紀台灣地方學在發展上的參照。

最能貼近生活的歷史敘事
當然,類似的企畫自然還有可再進步的空間,最明顯的問題,還是在於「官方主導」和「集體寫作」這兩點上。
中央或地方政府的贊助,是目前地方學發展最大的資源,然而這項事實難免成為變相的限制。即便官方未曾給予干涉,但最後成果多半偏於正向的導覽,文字以客觀持平為主,缺少批判觀點或反省色彩,反映了地方學形成過程中「官修縣史」的特色。
集體書寫則容易造成筆調上的不統一。集體書寫常是面對官方專案,不得不然的成書形式,但並不表示無法琢磨出一致的寫作基調和口吻,只是需要耗費更多心力。
學者蘇碩斌所策畫的《百年不退流行的台北文青生活案內帖》、《終戰那一天:台灣戰爭世代的故事》兩書,可謂集體書寫的最好示範,不僅是集合,亦是有機的融合,相異篇章在概念、形式與文字上,均力求一貫。
以「生活案內帖」介入地方書寫,開拓新穎的風格,是面向大眾的成功嘗試。《終戰那一天》,雖不盡符合地方學的界定,但匯流大量無法被學術體制吸納的高教能量,反而展現出集體書寫方易具備的寬廣特性與有機可能。該書也和台灣歷史博物館「歷史那一天」讀書會合作,跨越不同文教機構,彰顯出「集體書寫」的意義和價值。倘若團體協力的創作,是大眾地方學未來主要的創作模式,蘇碩斌的這兩次操演,值得有志者參考。
任何人文的研究或書寫,最重要的成立條件是長時間的積累,慢慢打磨,使人文精神蘊藏的光彩慢慢散發。「地方學」所關注的,是最貼進人們生活的文字敘事,那是歷史最本質的魅力,也是人們不該遺忘的本源。●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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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書房》從艾特伍到司利馬尼:歐美文壇的#MeToo運動風波
今年1月中,加拿大知名作家及女性主義先驅瑪格麗特.艾特伍(Margaret Atwood)在加國《環球郵報》(The Globe and Mail)發表了一篇文章,名為〈我是個不良女性主義者嗎?〉(Am I a Bad Feminist?),對美國當今方興未艾的反性騷擾女權風潮#MeToo運動提出質疑。
女性主義教主居然帶頭質疑好不容易終於東山再起的女權運動?文章刊出後,艾特伍迅即面臨強烈的批評,也帶起了新一波對於#MeToo運動的辯論。
在〈我是個不良女性主義者嗎?〉文中,艾特伍表示,#MeToo運動反映出司法制度的崩壞,因為司法無法給人正義,所以受害者找到了更有力的公審管道:網路。但她認為,現今威力龐大的網路正義就猶如17世紀美國的塞勒姆(Salem)獵巫案,這種正義最大的問題在於「未審先判」,或說「被告即有罪」(guilty because accused)。她稱這種正義為「自衛正義」(vigilante justice)。
艾特伍指出,在這種以網路公審為基準的「自衛正義」之下,我們沒有給予被控者與受害人平等的公民權、人權與基本正義,也往往失去了身為成人的理智,在事實、證據與調查都尚未確鑿時,就已經集體將被控者扣上「有罪」的帽子。
艾特伍的基本立場是:女性與男性同樣都是人,只要是人都有可能犯錯、犯罪或心存惡意。女性並不是天使,女性也不是未成年的孩童,需要社會鋪天蓋地盲目保護。她認為在這個女性可以擁有資產、接受良好教育、決定自己生育權的年代,女性也絕對有主體性及能動性(agency),可以做自己的道德決定,並為自己的決定負責。
艾特伍強調,既然#MeToo運動只是反映了司法系統的不足,這種網路正義並非長遠之計。她在文章中正色質問:「接下來呢?」(What next?)這個運動應該要帶來的是整體司法制度的檢討與改進,再用更公平、更兼顧兩性的正規司法制度來審理正義。如果長遠用司法之外的私人之手來執行審判,很可能形成某種鄉民公審的私刑文化(lynch-mob habit),司法程序所背書的客觀與公正將不復存在,而這並不是進步的社會應該前進的方向。
▉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性騷擾案
川普就任美國總統後,艾特伍1985年出版的反烏托邦小說《使女的故事》(The Handmaid’s Tale),挾著書中的警世訊息而在美國翻紅暢銷。2017年美國串流電視頻道Hulu將該書改編成電視影集,叫好又叫座,成為第一部贏得艾美獎的串流電視頻道自製影集,同時也贏得金球獎的最佳電視影集獎。這讓艾特伍在美國的聲勢水漲船高,儼然是川普政權下女權主義復興運動的重量級文壇代言人之一。
《使女的故事》影集預告
然而,艾特伍的女性主義教主地位,在她的母國並不見得如此崇高,主要的爭議來自2016年在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UBC)發生的一件性騷擾案。
當時艾特伍的好友,也是加拿大知名作家史提芬.蓋洛威(Steven Galloway,成名作品包括《塞拉耶佛的大提琴家》等)正擔任UBC創意寫作系(Department of Creative Writing)的系主任。該系在北美聲名卓著,能進入該系就讀的都是該領域的佼佼者,對於將來成為出書作者有極大的加持作用,身為系主任的蓋洛威自然握有極大的生殺大權。2015年11月,UBC大學宣布因為出現「嚴重指控」,該校將暫停蓋洛威的系主任一職,進行調查,但校方並未對外明言這些指控的內容與牽涉對象。
2016年6月,UBC再度宣布根據法官調查結果,蓋洛威行為失當記錄屬實,他們決定開除蓋洛威。由於UBC從一開始就不願對此案多加說明,而且要求蓋洛威簽署保密條款,再加上法官最後調查結果也從未公開,因此許多謠言和小道消息四起流入媒體,箭頭指向蓋洛威多次藉由其權力地位性騷擾女學生。
後來法官的調查曝光,調查結果的只確定蓋洛威與一名有家室的女學生有男女關係,而且法官認定此關係應該為兩情相悅。除此之外,調查中並未發現蓋洛威有任何其他性騷擾或父權霸凌學生/教職員的不當行為。問題在於,雖然UBC看到的法院報告實在不構成性騷擾罪名,校方最後仍做出開除蓋洛威的決定,因為該校人文學院院長指稱有很多「其他控訴」。
此時已有許多消息來源流入媒體,相關證人紛紛指出,該名女學生與蓋洛威的關係從來就不平等,不管是從師生輩份、入學競爭、未來出路等種種方面來看,他們的關係充滿了權力互動,蓋洛威要脅迫女學生進入男女關係易如反掌,而女學生在種種考量下,並沒有太多拒絕的空間。在媒體網路的描述下,這段師生關係絕非法官所說的「兩情相悅」,也絕對構成「性騷擾」的罪名,蓋洛威就是另一個濫用權力地位脅迫女性就範的男性沙豬。
▉艾特伍在女權運動上的汙點
2016年11月,以艾特伍為首的一群加拿大作家,聯合簽署了一封給UBC的公開信。內容譴責UBC處理蓋洛威案手法不當,不公開的調查過程使得蓋洛威飽受不公謠言抹黑、名譽受損,並表示校方所持對蓋洛威的所有控訴都不成立也未經調查。信中最後要求校方對於蓋洛威開除案展開獨立調查,並強調:「正義需要通過既定的程序與對於涉案各方都公平的對待。」
這封信刊出後,引來各界同聲譴責,有500名加拿大作家聯合簽署了另一封公開信,斥責以艾特伍為首的公開信只顧著維護既得利益者蓋洛威的名聲,對於女性控告人在案件爆發前與爆發後所經歷的一切隻字未提,甚至似乎直接認定那些性騷擾控訴子虛烏有、不值一提,完全不在乎這些與蓋洛威對比下相對弱勢的控訴者,其態度可說是冷血而目空一切。
寫給UBC的公開信遭到劇烈反彈後,多位知名作家撤銷背書,取消聯名,然而知名度最高的艾特伍卻態度強硬,隨後又在媒體上發表另一篇文章,先潦草簡短表示控告蓋洛威的女學生當然也是整起事件的受害者,但話鋒一轉,她仍舊堅持,「女人」並不是聖人,也不是永遠都不會說謊,「男性被告」也並非永遠都有罪。艾特伍堅信,我們必須在性騷擾案件中公平地對待男女雙方,才能讓所有的控訴得以取信於人。
艾特伍在1985年就能寫出男權鋪天蓋地壓抑及支配女性的《使女的故事》,但是在21世紀的現在,卻無法想像一個權力不相等的扭曲男女關係,無法想像男性依舊在結構上相對強勢。在文學界呼風喚雨的艾特伍,似乎已忘了年輕、初出茅廬的年輕女作家會有多麼容易屈服於主導社會系統的多數男性,她似乎忘記了在要求齊頭式的調查公平性之外(是的,這當然相當重要),有多少男歡女愛的兩情相悅,是不得已建立在男強女弱的扭曲折衝之中,尤其是當涉案雙方的社經地位差異如此巨大時。當男性仍主導龐大的社會資源,當男性仍能輕易掌控權力,當兩性權力關係在根基上就不平等時,要談性騷擾案審判調查的公平性,只是一種虛矯的平等。
蓋洛威案雖然震撼加拿大文壇,但當時美國媒體鮮少報導,艾特伍在〈我是個不良女性主義者嗎?〉文中,又拿蓋洛威案當作警世之例,批評美國#MeToo運動以媒體主導、未審先判的走向。這次她所面臨的反撲,可說是新仇舊恨全來了。2017年叱咤風雲的女權主義教主,在2018年伊始,轉身成了女權運動的公敵。
▉凱瑟琳.丹妮芙背書的反#MeToo公開信
#MeToo運動所引發的爭議,當然不止艾特伍這一樁。1月初以法國長春女演員凱瑟琳.丹妮芙(Catherine Deneuve)為首的100名法國知名女性,也在法國《世界報》聯合簽署並發表了一封公開信,以法國女性主義的角度,批評美國女權運動的最新發展。
這封公開信開宗明義表示「強暴是一種罪」,但「想要挑逗某人,即便表現得不上道,並不是一種罪。」在性開放的社會中,這群法國女性說,她們想要捍衛的是男性「打擾的自由」(a freedom to bother),也就是說,男性應該有自由去主動挑逗、搭訕或試探他們有興趣的女性。她們擔心#MeToo運動所吹起的這股動輒得咎的糾舉風潮,會讓性自由、性自主走退路,讓大家收斂起「打擾的自由」,這會使得好不容易開放的性文化走回「清教徒風氣」(Puritanism),塑造出仇恨男性與性慾的文化。如同艾特伍的論調一樣,這封公開信也強調,女性並不是孩童,她們並不需要受到保護。
對《世界報》所刊出的這封信,美國、英國與法國本土都發出了譴責的聲浪。英國《衛報》刊出一篇文章,反駁公開信中對於這種齊頭式性自由的捍衛:如果男性與女性的公民權直到現今仍不平等,如果女性至今都還無法自己決定自己的生育權,那麼談論籠統的、男女皆準的性自由,實在有失辯證的周密性與說服力。《衛報》這篇文章有力地指出,女性拿回對於自己身體的主控權,才是真正性自由的開始,而不是結束。
2016年以小說《溫柔之歌》(Chanson douce)贏得法國龔古爾文學獎的摩洛哥裔作家司利馬尼(Leïla Slimani),也在丹妮芙為首的公開信刊出後,在法國《解放報》發表反駁評論。司利馬尼表示,沒錯,女人並不弱小,女人不需要被保護,但是女人必須堅持享有安全及尊重的權利。女人應該有在半夜出門不需害怕、穿迷你裙上街不需擔心被偷摸騷擾、在公共場合哺乳不需感到不自在等等的權利與自由。司利馬尼強調,這才是我們應該捍衛的自由。
不管《世界報》那封公開信是否正確,不管男性是否應該擁有「打擾的自由」,司利馬尼指出,女性應該享有的是「不被打擾的自由」。這樣一個女性可以自由呼吸、自由與自己的身體共處、行走街頭無所畏懼的世界,並不是「清教徒」的世界,而只是一個更正義的世界。
編按:
丹妮芙日前已就公開信引起的爭議,向受害者道歉。詳見:
Catherine Deneuve apologises to sex attack victims after #MeToo controversy
▉不委屈的權利
美國的這波#MeToo運動,挑戰著各個流派、各個世代,以及各個國家的女性主義。可以確定的是,21世紀不再是可以粉飾太平,睜眼說沒有性別歧視、沒有種族歧視的年代,21世紀不是只喊口號就感覺很進步的年代。在這個後性別/後種族/後全球化的時刻,我們回到的是最根本的實踐與具體化(embodiment)。女性不會再為了怕說出來丟臉,而不敢承認性別平權仍有很長一段路要走;不會再怕說出來長別人威風,而不願意說男性仍欠女性一個公平而真正自由的世界。因為這些結構上的偏頗,都是女性每日生活的真實。
女性傑出前輩如艾特伍及丹妮芙的成功,不該蒙蔽了她們對於系統結構的觀察,不該使她們與仍和這個結構廝殺的年輕女性為敵,而站到國家社會機器的那一邊。沒錯,#MeToo運動並不完美也不足夠,它應該推動的是下一波司法系統、兩性平權的全面反省與重建,但若沒有#MeToo所帶來的能量與公憤,女性只會被迫繼續隱忍所有對於其身體自主權的幽微侵害。
是時候了,女性應該享有不委屈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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